胡鴻鈞帶加熱煙入境罰款5000 官信不知違法 但非辯護理由

文章日期:2024年04月26日

【明報專訊】胡鴻鈞今年1月到廣州參與《花都賀歲金曲演唱會》,乘搭高鐵返港,被海關人員在其外套及行李搜出逾百支加熱煙彈,涉違反另類吸煙產品禁令,被沒收及收傳票。事隔逾3個月,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聆訊,胡鴻鈞透過代表律師承認「進口另類吸煙產品」控罪,被判罰款5000元。裁判官庭上表示,接納胡鴻鈞入境時不知道自己犯法,但對法例誤解不是辯護理由。此外,衛生署提醒市民不要使用另類吸煙產品,指產品的尼古丁含量與傳統煙相若,會令人上癮。

帶百支入境 透過代表律師認罪

被告胡鴻鈞昨午沒親自應訊,透過代表律師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指,早前已存入書面的求情陳辭,庭上不作補充,希望法庭以罰款處理。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指,被告在內地購買電子煙加熱器具,在當地並不違法;涉案加熱煙的口味雖有不同,但屬於同一牌子。林官認同涉案產品數量較少,顯示為被告自用。

林官表示,被告在內地工作,對香港修例後的情况未有即時認知,所以他攜帶涉案產品入境,不知道自己犯法。林官考慮被告配合執法人員調查,加上涉案物品的數量不多,被告以往沒有刑事案底,以及坦白認罪等因素,判處罰款5000元,被告須於3日內繳交罰款。

衛生署發言人表示,從前年4月至今年3月,有逾350宗涉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而被定罪的個案,最高罰款2.4萬元。署方提醒,長期接觸另類吸煙產品對健康的危害尚未清楚,政府呼籲吸煙者為個人及他人健康着想,應盡快戒煙。

事發後公開道歉 承諾不再犯錯

胡鴻鈞北上發展,近日在社交平台分享在北京睇展覽的照片。帶加熱煙產品事件發生後,他曾接受訪問公開道歉,為令家人、公司、朋友及歌迷失望說對不起,汲取教訓,承諾以後一定會對所有事謹言慎行,確保自己不會再犯任何錯誤。

娛樂組

【案件編號:KCS 1039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