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3年有1040人死於自殺,自殺率是14.41(即每十萬人中有14.41人自殺身亡);跳樓、上吊、燒炭,是香港最常見三大自殺方法。
當身邊人曾發出「想死」、「不想活」,或留下似是遺言的信息時,應該怎麼辦?自殺究竟是一時衝動?還是患病失控?有沒有治療方法?
今期開始換上新裝的「家庭醫生睇醫生」,主持鄭志文醫生請來精神科專科醫生馬燕盈,找尋出路。
打開Facebook,發現朋友在「動態消息」(News Feed)寫上﹕「永別了。」大嚇一跳,究竟是惡作劇?還是留下遺言?家庭醫生鄭志文認為,愈來愈多人活躍於社交網站,你和我都有可能遇到上述情况。精神科專科醫生馬燕盈教路,當有朋友透露輕生念頭,無論是在社交網站、短訊或任何形式,都要第一時間聯絡當事人。
到急症室求助 留院看管
聯絡上當事人後,會否「講多錯多」?
鄭醫生的貼士是,千萬不要「有你講,無佢講」,不要急於出謀獻計,要把說話機會留給當事人,讓他說出自己情緒和困擾;馬醫生補充,不妨透過提問,了解當事人的情緒狀態,是否真的想自殺。「一開始不要太直接,用溫和、婉轉的字眼,例如﹕『有無想過一睡不醒?』」如果對方真的想過自殺,並且有詳細計劃,想好細節,就是危險信號,要盡快求醫,最直接就是到急症室求助。
很多病人和家屬抗拒到急症室或住院,以為留在家中,由家人看管比較安全;馬燕盈提醒,醫院24小時有員工看守,比家中安全。「曾經有一位病人,家人拍心口說會看管好他,但病人藉口說肚餓,要求家人為他買粥,趁家人離開一段短時間,自殺了。」
鄭醫生又提問,當一個人一心尋死,可能拒絕接受治療,拒絕留院,家人和醫生又有何對策?
馬燕盈說,最好要讓當事人明白,留院並不是要困着他,而是希望他盡快接受治療,避免慘劇發生;當事人若拒絕,唯有出動精神健康條例,「當經醫生評估,這病人自殺風險極高,一出院就可能去自殺,而病人拒絕留院;醫生可以引用精神健康條例,由一名家人、兩名醫生簽名,交由法庭判定,強制病人留院接受精神科治療。」
治療方面,首先要找出自殺的原因,究竟是一時衝動?與情人分手?或是經濟陷入困境?馬醫生說,自殺原因,大都因為絕望感,而絕望感可能來自﹕
.壓力
.身體疾病
.精神障礙
.家庭問題
.孤單
.經濟困難
.過去的傷害
.負面思想
專業人員指引 消除死念
當事人可能以為死亡是唯一解決方法,或企圖透過自殺求救、懲罰自己、懲罰或脅迫他人。
她說,急症室經常急召精神科醫生處理自殺個案,一次有一個病人被財務公司追債,無力償還,企圖輕生,獲救後送到急症室,當了解他因為債務困擾,將病人轉介社工,為他安排一個財務計劃。病人後來說,如果早知有解決方法,就不會尋死。
「因情困、財困等原因尋死,當幫助他們找到合適資源,病人好快可以出院。」至於本身有精神病,就要對症下藥,馬醫生解釋,「精神病人,自殺率會較常人高,而患有抑鬱、躁鬱、精神分裂、思覺失調、性格障礙、濫藥、酗酒、飲食失調的人,自殺風險再高一點。」視乎精神病輕重,治療過程有快有慢,出院與否還要視乎家人能否長時間陪伴照顧,可否安排社區跟進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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