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除了自己的演藝事業外,也是幾間娛樂製作、唱片及經理人公司的老闆,衛蘭、Janice Man(文詠珊)、前妻樂基兒、李治廷、杜汶澤等均曾是他旗下的藝人。黎明認為每個人也有當老闆的本事,不同的是會當一個掙錢還是蝕錢的老闆。他自嘲︰「我應該是屬於虧的那種,但還未虧死,所以繼續當,虧死了就不當﹗」
黎明認公司屢蝕大錢,目前最擔心的就是未來不要令公司拍檔再蝕太多錢。他說︰「他相信我才跟我合作,有時我因為運氣或選擇錯了...如我真的要虧欠他的話,我希望能盡量補救,不要令他虧太多﹗老闆有很多種,像我這種半死不活的,希望往後的選擇會正確一點。哪怕是小的項目,也不要令拍檔虧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