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涉貪】上訴庭裁定罪成 (09:43)

文章日期:2015年12月18日

商台首席智囊陳志雲任職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期間,涉串謀其時任經理人叢培崑貪污。二人兩度經審訊後獲判無罪,律政司兩度提出上訴後獲勝訴,上訴庭指示原審法官將二人定罪及判刑。原審法官潘兆童今執行上訴庭指示,正式裁定陳與叢兩人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立。

控罪指,2009年任職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的陳志雲,與其經理人叢培崑串謀非法收取112,000元,作為出席無綫有份製作的奧海城除夕倒數活動《志雲飯局》環節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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