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貪污罪成】求情完畢 下午4時判刑 (12:09)

文章日期:2015年12月18日

商台首席智囊陳志雲任職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期間,涉串謀其時任經理人叢培崑貪污,原審法官潘兆童今日按上訴庭指示,宣判二人串謀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成。目前眾人已求情完畢,裁判官將押後至今日下午4時判刑。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求情時特意讀出無綫電視前老闆邵方逸華、前行政主席梁乃鵬、長者安居協會行政總裁梁淑儀的求情信。

邵方逸華在信中指出,與陳相識超過20年,陳一直以TVB利益為依歸,立下不少汗馬功勞,對無綫好有幫助,是出色的行政人才,亦為公司利益不問回報,幕前演出不同節目,包括《一百萬人的故事》、《志雲飯局》等。她認為陳並非貪婪的人,亦沒有斤斤計較,忠誠,犯案屬無心之失,屬不幸,亦為陳因案帶來多年精神困擾、刑事定罪紀錄,深表同情。

梁乃鵬讚揚陳不是貪婪的人,為公司盡心盡力,是個好領導者,出色表現令公司獲益。

梁淑儀表示,陳在審訊中沒有一刻放棄自己,用心去協助找他幫忙的人,以真誠相待,陳在極度壓力下,勇敢面對,盡力貢獻社會,感動了她。她更反問:「我這個正常人,還可以自身安逸不去做點點事情嗎?」梁認為陳所做的事不是他的全部,陳不是完美,但他不是一個壞人、自私自利,亦感謝法官於兩次審訊中裁定他無罪。

辯方總結時稱,陳志雲面對5年來的官司,是折磨、是精神困擾,幸好陳積極面對,否則早已精神崩潰,多人在求情信中亦對陳被定罪感到唏噓、同情,並慨嘆實在「情何以堪」,為此感到婉惜。陳志雲聽罷眼泛淚光,雙眼通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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