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言自得:病人私隱

文章日期:2021年10月04日

【明報專訊】上期談起「以人為本」的醫療服務,有年輕醫生問我,醫生和病人的互動過程中,所作任何決定,甚至片言隻語,都可能影響病人福祉,怎樣才可以保證自己為病人所做的每一件事,包括言行舉止,都是「以人為本」?我回說當然不能保證,但行醫若能抱着同理心(empathy),要做到以人為本,雖不中亦不遠矣。同理心比同情心(sympathy)高層次,是把自己置於當事人位置,感同身受,有將心比心、推己及人的意思。

米高峰喊病人名字 做法欠同理心

體現推己及人和同理心,不一定要做些什麼轟轟烈烈的大事,許多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都可看出醫生有沒有以人為本的同理心。例如到公立門診部等見醫生,輪到自己的時候,總有人向米高峰大喊我們的名字,「XXX,到Y號房見醫生」。於是全世界都知道XXX有病,私隱都給這PA(Public Announcement,即公告)出賣了。將心比心,自己當然不願意暴露個人私隱。如果你患的是普通病,那還罷了,要是男士看的是泌尿科或女士看的是婦科,可能有點難為情,要是你患的是不想或不能宣之於口的隱疾,後果將會嚴重得多;若你不幸是城中名人,而候診室裏剛有記者或在場有人向傳媒報料,更是不堪設想。

有見及此,我盡量不用門診的PA呼喊病人。最簡單做法,是親身走到候診室,向病人或病人父母示意,請他們進房間應診。年輕醫生馬上表示抗議:「你是教授,看的病人不多,可以有閒暇這麼做;我們前線醫生,每節門診不少於數十病人,哪來時間到候診室召喚病人?」我理解年輕醫生的沮喪和不滿,也不是要他一定要跟我的做法。病人太多,醫生未必每一名都認得,也是一個問題。但要是醫管當局認為保障病人私隱是需要優先處理的事項,必定想到辦法,許多時,「非不能也,實不為也」是進步的一大障礙。

事實上,對保障病人私隱是否重視,取決於社會風氣和機構文化。許多年前,醫院對病人的私隱毫不重視,我工作的新生兒病房,嬰兒牀頭都貼滿了嬰兒和父母的資料;要是母親患有例如梅毒、淋病或生殖器疣(俗稱椰菜花)等性病,或肺癆等傳染病,都大字標題,一目了然。時移世易,到了今天,醫院對病人私隱加強了保障,但由於電腦科技的發達,小小的手提電腦、光盤,甚至USB手指,都可儲存大量病人資料,若工作人員一個不小心,丟失了這些資料儲存器,便可能導致大量病人私隱外泄。

多年前某外籍醫管局高層,因短時間內不同醫院先後有員工丟失了記錄病人資料的USB手指,備受傳媒及社會各界非議,想殺雞儆猴,要嚴懲所有泄漏病人私隱的員工,包括把他們開除。高層不貼地氣,對醫院前線工作一知半解;當時我和他說,現在醫院上下許多慣常操作,都可能和保障病人私隱有牴觸,你這一刀切做法,可能要懲罰許多同事,包括資深醫護,你承受不起。那天晚上,我參加一個醫學會主辦的講座,剛巧坐在高層鄰座。主講者是一名資深外科教授,播放了許多病人和病人X光的幻燈片,都沒有遮掩病人的面貌、姓名、年歲及診斷。我不禁問高層:「怎麼樣,要不要開除這教授?」高層唯有苦笑,他那「嚴刑峻法」的構思,當然亦不了了之。

文:霍泰輝(兒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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