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器官捐贈者大致分兩類,一類是腦幹死亡捐贈,第二類是心臟死亡捐贈。
瑪麗醫院肝臟移植中心總監陳智仁表示,每個地方都有不同接受器官捐贈者的準則,香港接受腦幹死亡捐贈器官,而內地及歐洲多個國家,均接受腦幹死亡或心臟死亡的器官捐贈。
醫學上,腦幹死亡只代表腦部中央系統失去功能,但其他器官包括心臟仍可正常運作,當家屬同意捐贈器官,就可立即安排捐獻手術。而心臟死亡的捐贈者,醫學上就需要捐贈前做多一點醫療程序,當心臟開始停頓時,要利用機器及藥物維持血壓,保持血液有足夠的含氧量供應其他器官,以確保移植後器官能繼續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