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日本福島縣政府早在數年前成立專案小組,探討處理含氚污水的方式,最終採用排進海洋的方案。此方法成本最低,但要其他國家及海洋承受後果。至於其他處理方法,包括將水注入地下水庫、興建人工湖盛載,或挖坑放入水罐來盛載,又有何風險?
香港核學會主席陸炳林認為,日本選擇將「污染水」排出海,因該方法成本最低。而其他方法亦各有弊處,舉例有建議將「污染水」揮發上天形成雨,降落地面或海洋,影響範圍或更大;又因氚是放射性氫,可自行分解,惟長時間放進水缸亦可能出現泄漏,如美國華盛頓州漢福特核電站就在2013年發現有6個核污水大型儲存罐出現滲漏問題。
食物及環境衛生諮詢委員會主席梁美儀亦直言:「日本揀最便宜的方法,又對自己危險相對較低,但要其他國家及海洋承受(後果)。」他提到有其他方法處理核污水,像加拿大將核污水注入湖泊,或興建人工湖盛載,並表明不可游泳和釣魚;或是挖大坑將核污水儲入罐內;或將水注入地下水庫,讓地層接收這些已稀釋的核污水。梁美儀說這些都是成本較高及要佔用大量土地的方法,而日本取易捨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