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月六日早上,手機傳來新聞消息,說許多曾參與去年立法會民主派初選的人士被警方以《港區國安法》上門拘捕,名單在一天內不斷更新。黃昏打烊時間點算一下,接近六十人被上千名執行《港區國安法》的警員拘捕。
我們都知道,那次初選,有六十萬港人參與投票。換言之,拘捕行動牽動了六十萬人的神經。計計數,六十比六十萬,一人抵一萬。投票不論得到官方認受與否,投票行為本身,代表了某種認同及授權。即是,被選的人,其實不再是她/他本身自己,而是透過選舉過程,成了民意的代表。
我聽到,有人說如此大規模高調的拘捕行動,儼如美麗島事件,又或是709大抓捕事件。美麗島與大抓捕之所以構成「事件」,反映着拘捕行動所波及的範圍,不只被捕人士,其影響更涉及與被捕者有關的大眾,一種命運共同體。而我們可以理解,在事件形成的過程中,整個平日我們不以為然用以治理社會的複雜裝置(dispositif / apparatus),都會史無前例地開始被看見。重點不是裝置會否一下子土崩瓦解,而是我們能否透過事件,看到和感受到有眾多的力量在形塑我們的日常生活。這可以是一種全民的覺醒,甚至是對裝置有着更深刻的了解。
誠然,過去我們都有一種期許,以為一個現代的政權,會以建設美好的社會,令人人安居樂業。這種以建設為本的治理所產生的裝置,好像又會構建一個個國民主體出來。但時代更迭,美好的建設不再了;或準確地說,這種美好的建設從一開始已是十分可疑。故此有人曾說,我們的從前,不過處於一種虛擬狀態而已。既然建設已讀不回,大家又看清當下的政治,不過是解主體(desubjectification)的操作,人是什麼這遠古已有的問題,更進一步被推到更遠古,然後被遺忘。
人是什麼?個體自由是什麼?
當建設治理要想像一個更好的生活,或以改良生活為方針,它必先對「人是什麼」有一種設想。設若,人配得生活得更有尊嚴,那即說明,在政權的治理哲學中,對人要生活得有尊嚴是它的施政大前提。但目下的政經現實是,誰會去管「人是什麼」、「個體自由是什麼」這些問題呢?若對人的想法沒有了底,那要去說治理,就不一定存在要建設更美好的整體人民生活這大前提了。如此,「人是什麼」根本是一幅丟失了的治理藍圖,亦因此,我們是什麼也不知從何說起。甚至我們的名字的原型,也可能是無底的游離分子偶爾在這短短人生中的小組裝。歷史告知,要使這支離破碎,無政權再珍視的主體找到意義,或許唯有透過一些集體的行動,才可遇到,方可成就。
眾裏尋他千百度,皆因她/他存在一種未完成的意義。故此我們也許能從別人同樣處於分離狀態的名字中,找到自己的部分或大部分相似之處。即使他們的名字被冠以某種罪名,被撕裂,我猜你也能從茫茫單字中,找到了她/他,也找到自己,又或是找到六十萬人中的另一些她/他,一種屬於這個社會的新主體。
字表上的一些空白格,留給讀者思考和觀察:究竟未來是陸續有來,故空白格是為未來而預留的,還是,我們那預期中會發生的事,來到某個階段時,可以停止,不需再續寫上其他的名字?
初選事件被捕與相關者名字:
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關尚義、吳政亨
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
劉頴匡、何桂藍、范國威、柯耀林、梁國雄、林景楠、鄒家成、陳志全、楊岳橋、林卓廷、李芝融、呂智恆
伍健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譚凱邦、郭家麒、尹兆堅、吳敏兒
譚文豪、劉偉聰、胡志偉、施德來、李嘉達
岑子杰、安德里、黃碧雲、何啟明、馮達浚、劉澤鋒、毛孟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