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合作」 自己家園自己建 安居土瓜灣半世紀 敵不過重建?

文章日期:2021年02月20日

【明報專訊】樓價貴得令人咋舌,劏房小得嚇人,在香港談住屋,悲哀。可以建一幢不為炒賣,純為安居樂業的房屋嗎?1950年代,港英政府容許華人公務員自組合作社,以優惠價向政府購入土地,實行自己家園自己蓋。土瓜灣美善同道和靠背壟道一帶正是當年的建屋重地。

這裏自成一國,讓人忘了一街之隔,就是熙攘的馬頭圍道。當居民以為此心安處是吾「家」,去年中市建局卻宣布將重建這一帶。走在附近江蘇街上,看見已準備就緒的港鐵土瓜灣站出口,盼望多年的鐵路終駛至家門前,居民也許正自忖:我們還用得着嗎?

美善同道和靠背壟道的唐樓,每幢都有獨特風貌,這幢白底藍邊,4層高,轉角呈弧形;另一幢紅白相間,建有水磨石樓梯,多家露台種滿植物,簡約淡雅。信步街上,就像回顧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港式優雅。這裏的樓房沒有嚇人浮誇的名字,只簡樸地以街號命名,像是美善同道38至40號、靠背壟道173至175號。雖然只寫街號,但心水清的街坊會知道這幢是「幫辦樓」,那幢是「教師樓」、「護士樓」。

結社向政府買地 建千呎大宅

1950年代,港英政府推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計劃。長俸華人公務員可組成不少於10人的合作社,申請政府的低息貸款,購買政府以特惠價格(約三分之一地價)批出的土地,自建房屋。貸款還款期為20年,物權歸合作社擁有。社員必須在政府工作至退休,並放棄其他房屋福利,社員過世後,單位可由子女繼承。計劃至1980年代結束,其間共有238個合作社成立,逾5000個單位建成,分佈於西灣河太寧街、長沙灣順寧道、九龍塘喇沙利道等。昔日居住環境欠佳,政策正好為公務員提供了一個置業安居的希望,正如其中一間合作社的名字一樣——「好希望」。

靠背壟道一隅,住了好希望合作社的4代人。第一代社員都是醫護,結社已經有一甲子,社員要不已經仙遊,要不已年屆八九十歲,疫情下,他們都十分害怕見陌生人。第一代社員方伯在女兒陪伴下,願意跟我們談談當年。現年86歲的他,年輕時在九龍醫院當護士,記得有一天同事問,要加入他們正籌組的合作社嗎?「橫掂我本來住得好窄,在深水埗,二三百呎,4個人住,梗係應承啦!」

就這樣,方伯連同其餘17名醫護拍板結社。房子建在哪裏?政府分配了土瓜灣一處名為靠背壟道的荒地,「荒山野嶺,連馬路都沒有」。萬丈高樓平地起,一伙人找來建築師畫圖則,交予政府審批後,便找建築商動工起樓。1965年,方家迎來喬遷之喜,3房2廁1廳,實用面積近1000呎。為了每月供款$200,方伯天天自備午餐上班,「(供款)都唔少㗎!入政府做初時月薪$270,供樓時我估人工都係3位數」。

方伯自言記性差,很多細節,日久遺忘。幸好第二代住客丁梓風(化名)從長輩口中整合出不少來龍去脈,「顧名思義,(好希望)合作社是指為成員帶來好希望,有個長遠屬於自己的家園」。但在他看來,當時的條款不算很吸引,「我們的單位當時賣$31,100,利息共$12,660,不算特別便宜。以前這兒是山旮旯,都是山,感覺像充軍塞外」。他猜測計劃吸引社員的主因,是不用儲一大筆錢來付首期。

見證3代年華 裝潢不變如祖屋

丁梓風搬進靠背壟道時才兩歲,尚記得媽媽當時在瑪麗醫院上班,每天得走約20分鐘到舊紅磡碼頭搭船過海。室外環境也不算理想,尤其是1970年代興建樂民新村時,天天開山闢地、飛沙走石、塵土飛揚,家中過了窗戶緊閉的幾年時光。

丁梓風現與86歲的阿姨同住。時光荏苒,但丁家老貌依舊,裝潢自1960年代不曾變改。碧綠色紙皮石地磚、外公於1930年代蒐購的二手木櫃、海棠壓紋玻璃櫃,都是見證丁家3代花樣年華的老寶物。他數數手指,媽媽5兄弟姊妹,家裏先後有20多人在這裏住過,「房子可說是丁家的祖屋」。

他眉飛色舞地憶述,天台是他們3兄弟耍樂的主場,除了玩不膩的兵捉賊,大男孩還會提着攝影機講對白,裝作拍警匪片。到大時大節,親戚於丁宅濟濟一堂,「開兩三枱玩啤牌、21點,像置身拉斯維加斯」。屋內洋溢溫情,屋外則見證鄰舍親情。一個點頭,一個微笑,落雨嗌收衫,互相幫忙提重物,街坊數十年來的相處,交織出緊密的人際網絡。丁梓風現在仍見阿姨與同區老友煲電話粥,「以往她愛到高山道公園晨運,結識不少獨居老街坊」。如今阿姨老了,行動範圍愈縮愈小,幸好仍住在熟悉社區,到超市、餐廳、診所都不會迷路。

老人難搬走 堅決不散社

政府當時給予合作社開出的條件之一是不能出售單位,但1980年代末政府修例,只要75%社員同意,合作社便可解散及分契,社員補地價後可自由買賣房屋。好希望合作社幾經投票,不願解散的人仍佔多數,「大家怕閒雜人等,想保持住客都是公務員後代」。沒料到去年5月,市建局宣布重建靠背壟道及浙江街一段,牽涉28個合作社共462伙住戶,預計興建1500伙私人房屋及1000伙公營房屋。局方幾度上門鼓勵居民散社好辦事,但明碼實價的補償方案,卻要兩年後才落實。

丁梓風形容,老社員震驚得不懂反應,原來以往享有的住屋福利,會因發展之名被收回。更令他們吃驚的是,假使來日收到市建局的賠償金,還有一部分要用作補地價,用餘錢買到原區原大的新居,近乎沒可能。他苦笑:「局方的盤算是,土瓜灣是用來做豪宅的,你們是低端人口,躝啦!」

「其實不是錢的問題,是搬不了。」丁梓風正色道,即使賠償再多,他也不願搬,要阿姨適應新社區,根本是天方夜譚,「搬家過程已經好損耗,老人家,通常一搬屋就bye bye」。像住在隔壁的李伯是好希望合作社發起人,得知重建消息後抑鬱消沉,在寫給城規會的意見書上,他哀求市建局「可否釋出些陰德善意,把遷拆時間推遲四五年,屆時我這個老人應不在人世,可以避開這個逼上絕路的災劫,泉下有知亦深感大德」。雖然憤慨,但丁梓風還是有點樂天,認為只要不散社,政府也沒什麼理據能動用《收回土地條例》來收地,彷彿只要合作社存在,就有一股連推土機也能抵擋的團結力量。

文:宋霖鈴

編輯:林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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