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道達人}蔡玉玲 記錄事實背後,想承載的其實更多

文章日期:2021年04月25日

【明報專訊】西九龍裁判法院地下,一眾行家在等候即將面對7.21查冊案裁決的記者蔡玉玲(阿包),她一現身,電梯口擠得水泄不通。開庭前,阿包傳短訊請我到會見室門外,依約將一張光碟交給我,笑說「這是孤本呀」,然後便關上門準備上庭。我邊步向1號庭門外,邊掂量這輕飄飄的DVD,彷彿觸摸到阿包做新聞的初心,進旁聽的記者席前,小心翼翼地放好。法官一字一句地讀着長篇的裁決理由書,「本席認為,被告人是否本着良好的動機索取資料並非重要。歸根究柢,法庭要考慮的事項為被告人所作的陳述是否虛假……」查車牌的步驟裏是否陳述,是否虛假陳述,是否明知而作虛假陳述,法官一一確定,並請阿包站起,宣布罪名成立。由被捕受審至定罪,在公眾面前一直顯得硬淨的阿包,哭了。

【陳 述】

光碟封套寫着「The Blacks(2005)獲第11屆IFVA公開組特別表揚獎」。2005年,是她從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畢業的年份。阿包做過很多硬橋硬馬的調查報道,這套近15分鐘的紀錄片作為一切的起點,卻充滿「人味」。

她形容自己的記者路是「很老套的古仔」。大概中五那年,看一集關於社工王惠芬協助佐敦非華裔基層的《鏗鏘集》,「我在家中睇到喊晒」,她笑不知為何之後不是想做社工,卻想做背後拍片的人。「記得人生第一套令我歎為觀止的紀錄片,是中六時看的《樂滿夏灣拿》,入面記載的每個人物都很有故事,他們的生命很複雜,亦講到更大的議題,那時我還不知美國與古巴之間的國際關係,長大後又再重溫。我很訝異這樣記錄人的真實生活,是如此重要而有意義。」

「影像作為一種媒介,有很多種陳述的方法,紀錄片是其中一種方法,而我覺得它令人着迷的地方是,拍的人與看的人都知那些事情是真實發生過。如果看了好的紀錄片,那種令你訝異的程度,會覺得好似劇情片一樣,原來發生在人身上的事可以咁dramatic。」

第一套紀錄片 拍攝在港黑人故事

在新傳系修紀錄片的課,她終於有了實戰經驗。「那時有個小組功課是要拍一個古仔。2000年初開始很多黑人在香港生活,那年代還未很開放,社會輿論覺得他們很污糟、令治安好差、常瞓街,我們便4個同學一起去拍,試試了解他們在香港的生活。」目標哪裏找?「真的往街上去找,我們4個女仔在尖沙嘴海旁行埋去跟他們傾談,他們很友善亦很好奇,人在異鄉來港做貿易生意,賣衣服、二手電子產品,甚至二手車。」主角是迦納青年,說與兩三個同鄉每天只來往重慶大廈、九龍公園、清真寺,基於宗教,香港地道食物不敢亂吃。學生陪他們到小食檔介紹,又請一份雞蛋仔,黑人眼神怯生生裏有驚喜。然後一同去了便利店,見他們拿起飲料未付錢便喝,學生細問才知付錢先後是文化差異。「我記得評審喜歡是因為覺得很intimate。回想起來,那是幾原始的一件事,不為工作而做,沒多思考要透過一條片說些什麼,是最原始、最觸動我,紀錄人與人之間的故事、交往。」

【明 知】

一畢業在無綫做兩年,參與製作綜藝節目。「那時亦很單純,學學做電視節目,《名曲滿天星》、《美女廚房》《星光熠熠耀保良》……認識了電視的製作流程。當然那兩年我知不是自己的心之所向,見到港台請非公務員合約就去in,唔知點解佢哋又請我。事後回想也是神奇,因為我沒有全職做新聞的經驗,好好彩請人的是公共事務組。《議事論事》是政治性質,跟立法會、政界新聞,所以與時事的關係拉近了,對社會、本地政治新聞、中國政治新聞了解更多。」2012年,少女夢想達成,她開始做《鏗鏘集》。而港台其實並非如報館有專責調查報道的團隊,「可能我給人的感覺比較理性、着重邏輯思維,我常用分析的脈絡看一件事,題目好多時是自己構思,另外社會發生了一些事,監製好想有人做時,我通常獲指派去做很『硬』的題目」。

拍攝內地維權人士 被公安帶走

阿包做過很「人」的古仔,亦因此曾在內地遇險。2013年《我媽媽無罪》,她拍攝維權人士子女的生活,其中一個是劉萍女兒廖敏月。「我本身約了她在安徽蚌埠會合,跟她回故鄉江西新余。媽媽入看守所被判了幾年,她一直接觸不到,決定到新余看守所親自去問。我記得很誇張,我們搭的士到看守所,距看守所幾百米外一落車,就有公安過來問話,劉萍夫妻因政見分開,廖敏月爸爸是公安,公安把我們帶回公安局後,爸爸不多久便出現,我目睹他如何罵我們被境外勢力顛覆,還摑了女兒一巴。」她在工作裏見識到紀錄片的戲劇性,可惜是悲哀一種。後來廖敏月被父親接走,同時文宣部門的人纏上阿包與攝影師。她得知廖仍堅持想做訪問,與攝影師臨時換酒店,又買火車票離開再包車回去繼續採訪。

六四25周年,她想到一個角度,從六四看內地公民社會的變化,「訪問不到郝建,浦志強被捕,幾經辛苦訪到郭玉閃,他們遭遇的境况也折射到社會一面」。她更因涉嫌携帶犯罪贓物被拘留,監製急call回港,但她約了胡佳。「他面對如此艱難的處境,願意犧牲那麼多來傳達他的信息,我不可以一走了之。我跟監製說你當唔知啦,畀我試一次,有什麼決定我自己負責啦。」

理性底下,驅使你一往無前的還是重視受訪者的情感?「理性可能是我的包裝?說到最後,做這些事背後一定有你自己的看法,理性是一種語言去告訴其他人你想說的故事是什麼。理性應該是這個社會的最大公因數,如果沒有理性,純粹訴諸感性的話,是否有說服力?做電視也好、做紀錄片也好,是不停說服、表達信息的過程。」

調查報道是另一種紀實

2016年,她捨棄公務員身分到傳真社,「也是個重要的轉變,我細細個想做紀錄片,在鏗鏘做了4年,中間行行吓就行上做調查報道的路,可能跟當時社會氛圍有關,看到很多不合理、不公平的制度,發現背後很多事沒有人知、沒被發掘,於是個人從紀實性遠離一點,是另一種紀實,不再是人的故事,是講社會咩事、制度咩事」。是你變了,還是因為覺得社會需要你這樣做?「是社會需要行先吧。2012至2016年發生了很多事,那時覺得做一些節目搔不着癢處,社會還是否需要?我不是要貶低當時在做的節目,而是很多製作、時間上的限制,可能一些報道只能回顧社會發生的事,當時我有少少不滿足於這種報道,覺得如果有22分鐘的air time,港台有這樣的資源,我們應給讀者更多重要的東西去看,我對自己有這樣的期望。」

她在傳真社曾揭發多部中國製新加坡地鐵列車運回青島替換車身,而涉事生產商亦負責製造香港地鐵市區線93列新車,更因此被新加坡交通部長斥報道是為中國製造麻煩,殃及新加坡,傳真社後來反駁報道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不涉政治考慮。阿包說不怕與高官對壘,只怕報道出錯,部長回應事件不涉安全問題故沒知會公眾,她倒鬆一口氣,證明報道屬實。

查冊不是以身試法

判決前夕,回顧許多報道總是踩親人條尾,為調查報道冒險,她又有沒有驚過?「是否永遠因灰色位而冒險,其實都要回頭去問公眾利益在哪,在我呢單嘢之前,查冊在公眾及全行的認知,都不會覺得查冊是明知違法而去做,比較多是道德上的考慮,多於是否違法的考慮。例如上門搵人,會考慮有否最合理最充分的理由、有沒有其他方法接觸目標,或上門會為他帶來什麼困擾……在我的人生中,我沒有一個認知是明知這件事犯法而去做、是以身試法。政界有人說我是公民抗命,透過自己的行動去挑戰這條法例,我冇喎。」

「你問我,做咗10幾年記者,我沒覺得我任何一次採訪的方法是明知違法而決定去做,我想不出這樣的例子,更多時是道德上去想,這樣做是否合乎比例的掙扎比較多。」

【虛 假】

被捕一刻,阿包見到警察在門外,「有想會否與7.21或反送中有關,以及覺得與工作有關,但估不到具體是什麼節目、什麼事,完全想不起來」。她說自己仍保持理性,「唯一只能理性處理,我入去換衫時已想到要通知律師、如何保障我自己的權利、會否搜我屋取走新聞材料」。她在事情發生後,還會冷靜地自己觀察自己,食得瞓得,「唯一很emotional是覺得對屋企人好唔住,阿媽因為這件事很擔心」,訪問兩天後判刑,她說早預備最壞狀况,「當入獄是0.00001%有可能發生,我也象徵式有張清單,萬一要突然入去坐10日8日,我希望有人陪住阿媽;如果突然要坐1個月,阿爸的護老院院費都要人處理、家裏的租都要有人幫我交,這些處理到最後是為了令自己個心好過」。

阿包其實內裏很柔軟。「我係一個感性嘅人來㗎,雖然大家不同意!我是睇一場戲會喊到超廢,很容易觸動的人。」鋪陳精密的調查報道結構,一層層去查到夠實淨才出街,「人哋看我外表可能覺得我好理性囉,但我絕對覺得我也是個感性的人,理性是工具」。

她為專頁「旁聽反送中故事」撰文,令人意外是她筆下並非技術文,既寫7.21白衣人審訊的證人憶述如何互助互救,亦寫因抗議8.31被捕示威者阿才與才爸的故事,「我不是妙筆生花的人,但自己能力有幾多,咪做能力做到的事囉。我成日覺得,事實都重要,但到最後要觸動到人,令人有共鳴,看到人情在裏面,才能在歷史上經得起考驗。我未必做到這件事,但我理性上知道一個好的新聞報道應當如此。在鋪陳事實的同時,背後應有更多東西想承載,可能是道、可能是情,可能是一些你想人記住的人」。

做挖掘事實的調查報道,似乎與當初為《樂滿夏灣拿》感動的自己愈來愈遠,其實從不。「可能我們現在仍籠統記得,2019年7月21日10點幾,何桂藍在元朗西鐵站閘機附近被粉紅衣人襲擊,但去到最後大家最觸動的,是她當時就算受傷依然肩負直播的使命。事實背後隱藏了更多的東西,是我們做人的價值觀、人的價值,人性最根本的事。」在《7‧21誰主真相》,「我最想表達的,是香港人對真相那種追求與堅持」。

事實永遠是基礎

她一直在尋找語言去說「根本的事」。「事實永遠是媒體或所有事的基礎,你不會用一張假相、假bite,不會明知假而報道,這是表面的、最基礎的,而我們做媒體工作者好多時是將這些事實建構一個picture,同一堆事實可能有人建構的完全不同,事實上香港也在發生。當日發生的事多數會留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透過媒體有系統地梳理,令它成為可信、客觀存在的東西。像六四當年,雖然留下很多實證,但日後眾說紛紜,官方跟民間論述完全不同,過去在歷史上消失,你不會想香港發生一件這樣的事。我不知香港過了10年後,7.21會否變了另外一件事,我真係唔知,我好擔心會係咁。」

【動 機】

公義在法庭語言裏另有詮釋,是否陳述、是否虛假、是否明知,庭上的阿包默聽一重重定義,終被「罪名成立」的判決壓出眼淚。

記者席上傳來一陣陣抽鼻子聲,我想起訪問中一條問題,如果能回到從前,你看到坐在電視前微小夢想正萌芽的少女阿包,會對她說什麼?「我會說,如果你繼續行落去的話,將來10幾年都會好開心。」她笑,「不枉過,係呀,不枉過,做了自己喜歡做的事。剛才提及任何一隻採訪古仔,在我生命中都留下痕迹,建構了我的價值觀」。

阿包在訪問多次提及「無悔」二字,無悔做記者、加入港台、製作《7‧21誰主真相》。「當時盡最大的努力,在當刻用了最適合的方法,在未係最差的時候做到、出到街,留下紀錄,無論之後發生什麼事,我相信看到的人會記得。我覺得有份參與做這集節目的人,都一定認為能夠做到這件事,在人生中是很重要。」

毋懼打壓 繼續履行傳媒責任

未來是否還做記者?「是。」她毫不猶豫,未來想嘗試不同平台,「當一個平台被打壓,會有另外的平台承繼傳媒的責任」;將來再讀書,也是想着讀新聞,「我想探索其他地區、國家的經驗,包括公民社會與獨立記者的關係,或面對威權或獨裁政權之下,媒體的存在可如何演變」。「《鏗鏘集》這個名意指鏗鏘有聲,在社會有不公義的時候發聲,幫助弱勢、有人文關懷,這些價值不會失去,可能最後這個節目存在,價值已消逝,但倒過來一個不是叫《鏗鏘集》的節目,仍可秉持這種精神,究竟是存在不存在?可能我們要學識不給自己太多包袱,消極說是跟時勢走,積極的一面則仍是講古仔,尋找背後最根本的東西,不要被規條所限。我初初想做《鏗鏘集》啫,又唔係唔做就做唔到記者;我在港台工作多年,好鍾意港台啫,不在港台是否就做不到自己要做的事?都唔係。」

後來我把陳年DVD放進電腦播放,一眼就認出紀錄片裏單純地發問與解釋的短髮大學生,與對新聞一條心的阿包今天藏在口罩後的娃娃臉,幾乎未變。

文˙ 曾曉玲

{ 圖 } 馮凱鍵

{ 美術 } 張欲琪

{ 編輯 } 王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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