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話題:不可能先生 夏美度只靠鬥志便能贏?

文章日期:2021年08月29日

【明報專訊】東京殘奧(雖然我認為提到Paralympics時,台灣常用的「帕運」比起「殘奧」一詞更適當,但為了讀者更易讀得懂,本文還是用「殘奧」一詞)開幕了幾天。似乎香港的網絡輿論沒有將之視為黃藍之爭、族群競爭或者大國角力的平台。

事實上,雖然殘奧選手也是以國家或地區的代表身分參加(難民代表團運動員除外),但這項運動會想強調的從來不是國族主義。為殘奧奠下基礎的Ludwig Guttmann本身視體育運動為協助傷殘人士康復和融入主流社會的方法。當下國際殘奧委員會(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IPC)的官方願景,便有針對運動員和整個傷殘人士群體的面向。

於運動員,IPC希望他們能夠在競技場上追求卓越,而且能為他們「充權」;於傷殘人士群體,則要令他們活在一個更好的世界。在東京殘奧開幕前,IPC宣布自己牽頭與多個組織推動一個為期10年、名為「WeThe15」的全球人權運動,以伸張佔全球15%人口的殘疾人士權利。

但到底,殘奧怎樣可以做到IPC自己所訂下的願景呢?

殘奧本身是一個讓世界各地精英殘疾人運動員較技的平台。近來隨着殘奧得到更多的重視,殘奧運動員得到的關注度以至是實質支援比昔日大增。如果充權的意思是令運動員有更佳的能力和更多的信心,那麼殘奧大致上應該是能做到的。

然而,這種對精英的關注如何能轉化,成為讓傷殘人士得到公正待遇的推動力呢?

殘奧的弔詭之處

要為這個問題提供一個理想答案,殊不容易。學者David Purdue和David Howe就曾提出過,殘奧本身有一個弔詭(Paralympic paradox)。簡單而言,殘奧運動員其實被賦予兩種角色,而這兩種角色是有張力的。第一種角色,就是運動員的角色。一般大眾看見殘奧運動員的優異表現,在讚美他們的能力之餘亦可能會改變自己對傷殘人士的一些負面定見。第二種角色,則是透過表現激勵其他傷殘人士,讓他們都能盡能力去克服難關。這兩種角色之所以有張力,是因為第一種角色其實是在淡化運動員的殘疾人身分。但如果殘奧本身的目標之一就是透過運動員的表現去激勵其他殘疾人士,運動員的殘疾,就不能淡化。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為余翠怡在場上的成就喝彩,這應該有對余翠怡本人致敬和充權的效果。但精英永遠是群體中的少數。就像筆者作為健全而平庸的業餘足球員,只能仰慕尼馬過關斬將的本領。在讚歎他的表現時,我也會認知道他是遙不可及的。這種距離在殘奧精英運動員與一般殘疾人之間很可能更加遠。史上知名度最高的殘奧運動員很可能是現時因為殺妻而身在獄中的的皮斯托利斯(Oscar Pistorius)。這名「刀片跑手」曾在2012年奧運會殺入男子400公尺跑複賽。皮斯托利斯曾經紅極一時。至今不少人想起殘疾精英運動員時,第一個印象可能都是皮斯托利斯或者其他「刀片跑手」。然而,截肢只是眾多種殘疾的其中一種。絕大部分殘疾人士,暫時都無法靠高科技的發明去令自己的競技表現有接近世界級健全運動員的可能。如果近日一些香港人因為張家朗的港人身分而去學習劍擊,又有多少殘疾人士真的會覺得電視或網絡上那些在賽道上飛馳的「刀片跑手」是自己人呢?而當高科技的義肢成為了殘奧的符號,殘奧在主流傳媒予大眾的印象,又是否可以代表到不同類型的殘疾人群體呢?

近日在網絡上比較多人注意的,是用口咬着球板作賽的埃及乒乓球手夏美度(Ibrahim Hamadtou)。被譽為「不可能先生」的他,毅力絕對可敬。我也希望他的故事能激發更多人的鬥志去追逐夢想。但如果要如IPC的官方說法一樣,殘奧的願景是要令殘疾人士生活在一個更好的社會,將重點放在「鬥志」會否是捉錯用神?

比起鬥志,更重要的是……

運動員的故事多數是強調自我如何克服困難。夏美度因為要克服的障礙是如此難以想像,當然更具感染力。但人類所面對的障礙和困難,是否靠堅持、不放棄的精神就可以被戰勝?早前香港有關精英運動員(主要是健全選手)政策的討論其實很有趣。因為當政府應該支援精英運動員成為廣泛共識,其實即是各界承認,運動員要有成績,不能單靠自己的努力和鬥志。社會本身提供怎樣的配套和土壤,至關重要。

沒有人可以單靠信念就可成功。別人的歧視眼光、資源的不足、配套的不完善,往往是令殘疾人士、窮人等可被稱為「弱勢社群」的人無法發揮自己潛能的主因。假使殘奧的信息被簡化成為有鬥志、肯堅持就會成功的話,那對於邁向殘奧委員會所列出的願景,實是無濟於事。

不是說殘奧對於整個殘疾人士的權利沒有正面意義。但單靠殘奧選手每4年在主流傳媒亮相10多天作示範,其作用相當有限。更重要的是,如何將這10多天對殘疾運動員的關注轉化成為對殘疾人士各項權利的推動和實踐?例如港台在直播殘奧比賽時有提供手語評述,未來商營電視台在播放與公眾利益相關的節目時,又是否應該效法?除了關心殘疾運動員的待遇和退役後的出路外,香港又如何能令職場(以至社區)變得真正傷健共融,讓更多殘疾人士可以就業發揮所長?

或者,下次編輯再就類似的題目邀稿時,有殘疾人士可以提供精闢分析,而不是由筆者空談理論,也會是一種進步!

文˙李峻嶸

編輯•王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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