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話題:法國的健康通行證爭議

文章日期:2021年11月07日

【明報專訊】日前政府宣布出入政府場所和指定類別餐廳,必須使用「安心出行」,等如以實名制登記行蹤,政府解釋有助追查感染源頭和密切接觸者,以收防疫之效。在全球大疫情的時代,許多國家紛紛實行健康通行症(health pass),政府以防疫的名義,限制民眾出入某些場所甚至工作單位的權利。去年,許多國家仍對此政策甚多顧慮,但今年似乎已成為了普遍趨勢。

目前歐盟27國都有健康通行證的政策,但各國使用範圍不一,鬆緊程度各異。例如法國規定必持有通行證才可進入餐廳,比利時則只要求在首都布魯塞爾區的餐廳使用,羅馬尼亞視乎各區感染個案多寡而制定通行證使用範圍,丹麥則曾要求民眾使用健康通行證,但後來發現無助於防疫,因而廢除了相關措施。接下來我們會看到,以法國的健康通行證為例,並不具備追蹤民眾傳播途徑的功能,不會全面記錄民眾出入各個場所的資料,亦不會儲存和傳送個人資料至政府部門。認識法國的健康通行症,也許有助我們進一步評價安心出行的政策。

法國延通行證時限 增限制

周五,法國國會通過衛生警覺法案(vigilance sanitaire),延長健康通行證(le pass sanitaire, health pass)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該法例最初於本年6月生效,是次延長相關規定,成年人必須持有新型冠狀病毒陰性證明、完整的疫苗注射證明或醫療機構證明已康復,方可進入特定的公眾場所,例如50人或以上聚會的場所,即咖啡館和餐廳,另外亦包括火車、長途巴士和醫院,以及1000人以上的表演場地等,緊急情况除外。若警察局認為有需要,亦可把健康通行證適用範圍擴充至商場。由8月起,特定工作僱員必須持有健康通行證方可上班。10月起,12至17歲青少年亦已納入規管。

是次延長健康通行證法例加大了政府執行法例的權力。例如提高了偽造通行證的罰則,由罰款45000歐羅和監禁3年,提高至罰款75000歐元和監禁5年,以加強阻嚇性。是次法例亦授權中小學校長掌握學生的感染個案、近距離接觸者和接種疫苗狀况。我們可以看到是次延長法例最深遠的影響是延遲解除緊急狀態的過渡階段,政府可以繼續以防疫理由,維持其干預社會民生的權力,例如政府有權控制人流,可以驅散人群聚集,禁止遊行,限制進入政府機關等。政府亦可因應情况頒布最長為期四周的宵禁或禁足令,只有超過四周的禁令才需要國會批准。換言之,政府的權力可以在短期內繞過國會行使。雖然政府必須在2022年2月15日前,向國會提交報告,評估健康通行證實施的影響,以及其他防疫措施的成效,同時讓公眾就此辯論。

疫情反覆 支持法例者漸升

由最初法例生效以來,法國人民持續動員了十多次遊行,反對政府維持干預人民行動自由的權利,他們主張人民應有權自由活動,政府不應以防疫之名逼使人民打苗。儘管政府不斷檢控部分破壞秩序的示威人士,企圖打壓反對聲浪,但最近一次動員亦然有數萬人上街表達不滿。然而,大概基於疫情波又一波反反覆覆,2月時電視台BFMTV進行的民調顯示57%法國人反對實施健康通行證,10月底的民調顯示62%法國人支持實施,反映人民愈來愈接受法例。

控制疫情等於控制人民?

意大利比起法國更嚴厲地執行健康通行證(Green Pass)。意大利政府規定,人民必須持有健康通行證,才可以進入餐廳堂食。10月15日起,政府進一步規定所有公營和私營部門的員工,必須持有健康通行證才可以上班。法例通過前仍然有30%的交通運輸業工人尚未接種疫苗,於是他們必須趕緊接種,以便維持工作。可想而知,這項嚴厲的政策引起多大混亂,同時亦引起民眾巨大不滿。不滿的原因在於,為何因為各種疑累而不打疫苗,或尚在猶疑要不要打疫苗,就會被剝奪工作權利呢?對基層民眾來說,工作是他們生活的支柱,失去工作無異於陷入貧窮和疾病。許多學者已經向政府提出質疑,問題不在於肯定或否定疫情仍在大流行,不在於要控制疫情,而是在於如何小心處理健康通行證在政治上的操作。在今年七月,兩位左翼政治哲學家卡恰利(Massimo Cacciari)和阿甘本(Giorgio Agamben)曾在報章上發表文章,批評意大利政府強行實施健康通行證的問題。實施通行證後,有一群人將會比另一群人享有更多自由,可以自由出入公眾場所。他們指出「對一群人的歧視,令他們自動變成二等公民,這是一件十分嚴重的事情,對民主的生活方式會產生戲劇性的後果。現在我們只是以無意識的輕忽來對待所謂健康通行證。」「每個暴政都會以釀成歧視的政策來運作,起初或許是受控的,日後或會變得肆無忌憚。」如果健康通行證真的把人民劃分為較自由和較不自由,也許我們需要思考的是,政府真的有合理的理由來限制較不自由的人嗎?

意大利近日每天有3000多個感染個案,法國也有數千,在香港人看來是比較嚴重,我們可能會比較同意他們的政府用強硬的措施來實施健康通行證,以鼓勵人民接種疫苗,保障公共生活的安全。但是香港已經有近半年每天平均感染個案少於10宗,沒有明顯的社區爆發,但政府的限聚令並無大幅放寬,遊行集會的權利並無被保障,甚至強制市民用安心出行和實名制,一直未好好釋除公眾對個人資料保障的疑慮。香港防疫效果明顯地比歐洲國家顯著,為何我們的政府反而要用更強硬的措施來防疫?值得疑問的是,政府有保障人民的行動自由嗎?政府有適當地平衡保障公共生活安全和人權兩者嗎?

「疾苦糾結互應」

法國哲學家芭芭拉‧斯蒂格勒(Barbara Stiegler)早前出版了一本小冊子名為《疫症大流行裡的民主》(De la démocratie en pandémie),十分暢銷。她指出,我們不要被「疫症大流行」(pandemie)一字所誤導,毫無疑問,現在疫情並未終結,但我們更應從「疾苦糾結互應」(syndémie)的角度來看目前的疫症。「 疾苦糾結互應」是指,受疫症影響的高危族群同時是容易生病的老年人,或本身有各種長期病患,如高血壓、肥胖、糖尿病、心血管和呼吸系統疾病等,這些病症和新型冠狀病毒結合,危害人類的生命。年老和長期病患,跟社會上的加工食物、生活壓力、勞動狀況和貧窮等,並非毫無關係,造成疫症並不是「平等地」威脅人們的健康,而是關乎社會不平等,愈弱勢的人愈受威脅。因此,應對疫症大流行不能只着眼於限制社交活動和人民自由,必須同時從社會政策着手,改善社會不平等,給予醫療系統更多的支援,改善基層市民的生活水平和勞動狀況,這就牽涉到防疫需要鞏固民主,讓人民參與其中,而不是把人民視為控制的對象。

文˙劉況

編輯•歐陽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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