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實驗:選一項最珍貴家當,然後放街上

文章日期:2022年04月10日

【明報專訊】無家者告康文署勝訴,但只獲象徵式賠償100元。上期有原訴之一的陳志榮講述個人故事。有人同情無家者,像梁程萬,會想到無法用金錢量度的東西,應怎去賠償?但也有人問我,無家者可以在街上放東西,為什麼餐廳多放兩張枱在行人路又要收告票?兩種態度,也許便體現了一個深層次的社會矛盾。今期有鄭思思的法庭記錄文章,大家可讀判決背後的法理和情理,讀完不妨也空想一下:選一樣自己最珍貴的家當,然後放在天橋底,試試有什麼體會。

疫情下,連劏房甚或牀位也付不起,寧願無瓦遮頭的人一定比以前更多。林鄭不連任,特首要換人,香港可以蛻變成人人可享基本住宿,毋用露宿的社會嗎?葉蔭聰分析則認為難望有新氣象。

法國那邊也是大選,聽聞不少左翼支持者打算投白票。今日也是全民自願快檢最後一天,李瑞山醫生剛開展的一項研究期望收到更多社區監測數據,我們並有一個向新加坡取經的專題,都在思考,如何為之後的第六波做更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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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話˙黎佩芬

編輯•蔡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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