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屆人權新聞獎頒獎禮在4月突然煞停,那些應該頒發的獎項、那些應該被肯定的報道不能提起、不能確認。有人說這結局已超越了報道議題本身,與香港發生的事連結一起,有很大的歷史意義。
我們一班據報得獎者曾發起網上聯署,要求外國記者會(FCC)解釋取消原因,最終在6月8日成功會面。主席Keith Richburg說因為徵詢了律師意見,指頒獎可能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而有律師意見指「在國安法指定法官面前,不會獲得公平審訊」,所以他不敢冒險頒獎,但他願意公開自己的錄音說話,詳細交代他獲得的法律意見,望歷史能一字一句記錄。
這個由回歸前開始、旨在增加公眾對人權尊重、每年一度的人權新聞獎,在香港活不到26歲。早在去年年底,合辦的3個機構有2個退出,國際特赦組織撤出香港,記協表明不參加。Keith Richburg說連之前負責行政支援的中大新聞傳播學院也婉拒協助,但FCC決定獨力籌辦,他事後形容這是一個錯誤(mistake)。人權獎如常在今年1月1日起接受報名,3月底評選,原本到4月塵埃落定,但最後一切都要取消。
得獎名單有罪?
在4月25日,FCC發聲明,指過去兩年本港的新聞工作者要面對新的「紅線」,到底什麼是允許的、什麼是不允許的,有很大不確定性,FCC不想誤墮法網,決定暫停頒獎。聲明只有一句含糊的解釋。後來,8名FCC新聞自由小組成員辭職抗議,有報道引述消息指,停頒獎項與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有報道獲獎有關。
不少傳媒後來報道得獎名單。在中文組別7個項目,「立場新聞」贏得4個大獎,包括調查報道〈南丫海難:死亡報告〉,有關47人案的短片《假如這是最後的自由》、紀錄片《7.21尋源》以及多媒體《支聯會的戰役:1989-2021》,另外有5個優異獎,共9個獎項。中文組別餘下的3個大獎,分別是《鏡週刊》有關《蘋果日報》的報道獲突發新聞大獎、《明周文化》的〈數碼貧窮〉獲解釋性特寫大獎、《大學線》有關塔利班的報道獲大專組別大獎。另外,已停運的「眾新聞」奪得6個優異獎,還有《明報》、「加山傳播」、《大學線》各一。以上的得獎名單究竟哪一項出了事?FCC不想誤墮什麼法網?
「立場」同事S寫得很好:「紅線處處都在,但如果每一次不得不退後的個人或機構可以盡己所能地inform公民社會的成員,這會是艱難世道裏一份互相扶持的力量,也是一份對彼此的擔當。恐懼並不是錯,但信息流通可以減少恐懼的程度、甚至是避免不合理的恐懼。」
真相可避免不合理的恐懼
4月28日,我們一班據報得獎者發起網上聯署,表達對FCC在無充分解釋下停辦獎項深感悲痛,並向FCC提出4條具體問題:一)為何在完成評審後突然取消頒獎?二)多家媒體披露,取消頒獎與「立場新聞」有關。原因為何?三)FCC覺得可能違反哪些法例,有否受到任何壓力?四)FCC曾否諮詢任何法律意見?聯署最終獲得大約180個簽名,大部分具名,包括今屆和往屆的得獎者、新聞工作者及學者等等。4月29日,我們把聯署電郵給FCC,希望能和主席Keith Richburg會面。
在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原定頒布人權新聞獎結果的日子,Keith Richburg以港大新聞與傳媒研究中心總監的身分撰文。他指自國安法實施以來,至少20名新聞工作者被捕,有十幾人被起訴或待審,香港新聞媒體格局已發生巨大變化,記者必須學習如何駕馭新規則。他寫道:「成功的記者知道紅線在哪裏,知道什麼時候克制,什麼時候冒險……有些人可能會譴責這是自我審查。我稱之為常識。」
他點出殘酷的現實,那現實包括一名新聞系教師要白紙黑字教學生把自我審查當常識,卻無解釋如何能堅持報道真相。文章無提及人權獎,同日,我們再電郵FCC要求回應聯署和會面,但一直未有任何回應。5月10日,我們開Twitter帳戶,名稱是「lettertofcc」,再次公開要求FCC回應聯署的4條問題,帖文並tag了FCC、Keith Richburg以及各傳媒機構(這功能在Twitter世界真偉大)。5月11日,我們計劃每日一tweet,並麻煩同事L製作精美改圖「No Reply Day 13」,準備刊出。
5月12日早上,Keith Richburg終於回覆我們。他透露FCC董事會是以15比1大比數通過取消頒獎,但婉拒提供更多資料。後來,我們成功相約時間見面,雙方並同意事前可公開收集問題,事後亦可公開會面內容。
一場「完美風暴」來襲
就在會面前兩天,6月6日,Keith Richburg接受網台「OurTV」劉慧卿的訪問,首次詳細披露取消人權獎的原因,指今屆人權獎報名作品大減,所以讓某間機構贏下9個獎項會損害獎項的公正性;又說那機構已關閉及被檢控,頒獎會被視為支持違法行動。我總結了對話大約意思,但沒法總結夾雜了幾多笑聲。節目氣氛異常輕鬆,說到機構已關閉,說到支持違法行動,主持也笑聲連連。而當Keith Richburg笑着說,發現其中一名評審涉煽動罪被捕,將會是一場「完美風暴」來襲時,主持也在大笑。
我們欠缺幽默感,不知道笑點在哪裏。有「立場」同事問我,很多傳媒已不敢提「人權」二字,為什麼堅持做人權議題的新聞平台會變成是錯誤一方?犧牲自己站直到最後一刻的人,為何換來一聲又一聲的哈哈笑?
我們要求道歉
我們4名聯署代表在6月8日跟Keith Richburg會面,首先要求道歉(我們雙方同意錄音,90分鐘的會面節錄了約6分鐘,已剪輯放於 Twitter 「lettertofcc」)。
我用蹩腳的英文宣讀講稿,指「立場」參賽作品並非過半或佔大多數,評審制度亦是專業和恆之有效,如果當其他傳媒不做人權報道、不參賽,為何「立場」得獎反而被責怪會損害獎項的公正性?過去也有不少單一機構獲得多個獎項的例子,例如《南華早報》曾一口氣贏16個獎項。最重要香港是「無罪假定」,案件仍然未審訊,說什麼頒獎會支持違法活動?這說話是荒謬和不公平,我們要求道歉。
Keith Richburg隨即為說話道歉,並願意交代取消頒獎禮的詳情。他說徵詢了3名律師,3人均認為頒獎可能引起警方調查,因為「立場」涉煽動罪停運,FCC繼續頒獎可被懷疑「援助、教唆、鼓吹、鼓勵」煽動。他說那3名律師,其中1名是有份處理47人案的刑事律師,他在WhatsApp回覆,指雖然FCC可提出自己並無任何違法意圖,但「在國安法指定法官面前,不會獲得公平聆訊」。
「–in his words–you won't get a fair hearing before a NSL judge. 」Keith Richburg。
香港還有沒有公平審訊?
他說如果自己因為繼續頒獎而被捕,他會認為自己無罪,但律師告訴他,恐怕法官不會同意這點。作為一個跑了幾十年國際新聞的出色記者(曾擔任《華盛頓郵報》海外分社社長,遍及北京、巴黎、香港、紐約等分社 ,1992年更憑索馬里的報道入圍普立茲新聞獎),他質疑香港還有沒有公平審訊和法治?
「How many people were arrested on the sedition or national security law have gotten off? I think...you think they're getting a fair trial in Hong Kong and China? Arresting people means that you're guilty...We live in a different world now. Rule of law means the police can go out and arrest you for almost anything...that's what's scary about things now.」(現時有多少人能夠從煽動和國安法案件中脫身?你認為他們能在香港和內地有公平審訊?拘捕就已經意味有罪。我們現生活於不同的世界。法治是代表警方幾乎可以用任何理由拘捕你,這是現在最可怕的事情。)
他說繼續頒獎,可能令他,甚至FCC的經理或財政都一同被捕,還有所有資產被凍結,電腦被充公,人權獎所有參賽作品和評審的資料均會被查,所以他們董事會大比數通過取消今屆人權新聞獎,有兩名董事更在會議中傷心流淚。
他亦承認發新聞稿前,曾聯絡政府新聞處、記協主席陳朗昇,以及外交部駐港公署。他說因為聲明有提及本港新聞自由受限,令他們無法再頒獎,相信公署會感到憤怒,所以預先通告一聲。他說有人誤會他們是人權組織,是支持民主的組織,但他重申他們只是「Press Club」(記者會),董事會成員全屬義工,所作的決定要考慮Press Club最大的利益,要考慮這裏餐廳會所聘請約100名員工的生計。
好好記錄歷史的素材
取消人權獎背後承載了太多歷史意義。《南華早報》在6月12日也有詳細報道我們的會面,並向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問回應,引述他說對國安法表達意見不會構成刑事罪行,但對於「所謂」的律師意見感到遺憾,指香港的法院是文明和獨立的。
無論如何,聯署的4條問題基本上得到答案了,我們履行記者的責任,盡力inform公民社會。遺憾會面時,我錄音、看稿、拍照均用同一手機,錄音質素差又不穩定,望仍然能作為一份歷史素材。今次組織聯署也有不少挫折,尤其我少壯不努力,老大英文渣,但原來硬着頭皮開了一個頭,便會有戰友。感謝同事S,感謝另一名同事S,還有她帶來的英語達人Y,另加一名科技達人H,我們就這樣成了聯署女團組合SHY(哈!)我由衷感謝大家。
(本網刊出的文章及作品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道歉啓事:
我上一篇〈街站上的一塊黑布〉資料出錯,末段問「社民連為什麼仍堅持下去?」內文卻搞錯了成員名單,更正古思堯並非社民連的成員,而社民連還押在獄中的,除「長毛」梁國雄外,還有岑子杰、陳皓桓;剛出獄的有曾健成、黃浩銘、吳文遠,以及鄧世禮。我為自己的錯誤深感悔疚,希望將來能更嚴謹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