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話題:美國墮胎判決懶人包

文章日期:2022年06月26日

【明報專訊】1. 這判決到底判了些什麼?

美國最高法院於6月24日頒布判決,推翻了自1973年以來Roe v. Wade案例所確立的婦女墮胎選擇權。

2. 所以美國人不能墮胎了?

視乎你在哪一個州份。Roe v. Wade規定在懷孕初期,政府不得限制婦女選擇墮胎的權利,並為相關的醫療程序提供最基本的安全標準。只有到了懷孕後期,政府才可對墮胎作出較普遍的限制。Roe v. Wade被推翻,等於各州以後可自行決定如何限制墮胎,包括完全禁止(即使因強姦或亂倫成孕也不作例外)。由於個別州份於該州憲法當中有明文規定禁止墮胎,是次判決將直接導致墮胎於這些州份變成非法。

3. 那麼去別的州份墮胎不就可以了嗎?

美國地方很大,而且當有很多個州份同時禁止墮胎,則代表尋求墮胎的婦女要穿越好幾個州才能到達一個容許的地方。以一名住在休斯頓的婦女為例,至少要開車8個小時才能到達一個沒有禁止墮胎的州份。大型企業可以資助員工到別州尋求協助,但不是每個人都是這些企業的員工。考慮到低收入婦女沒有時間或金錢隨時作出這種長距離旅程,她們的墮胎權明顯會因判決受到限制。

研究顯示,當婦女未能尋求合法墮胎時,她們會尋求非法墮胎。因此,禁止墮胎不見得會降低墮胎的普遍性,而只會迫使沒有選擇的婦女要面對更大的醫療風險。

4. 美國是民主社會,把權力交回各州不是很好嗎?

不一定。民主社會一方面講求多數人決定,同時也要保障少數人權益,一些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是不容侵犯的。例如如果議會通過法例限制少數族裔的投票權,正常來說法院會推翻該法例,因為議會雖然有權為選舉設定規則,但不可以藉此拿走別人的基本權利。墮胎權之爭,在於婦女掌控自我身體的權利,和未出生胎兒的生存權利之間的平衡。

5. 胎兒的權利該如何保障?

視乎你認為生命是從哪一刻開始,而這界線又能否變成有意義的法例。坊間特別是某些宗教派別認為生命是從受精一刻開始,現代生物學對此其實並無共識,有大量證據說是把這點定在受精一刻只是坊間對現代生物學的誤讀。舉個例,受精卵不一定能成功着牀;如果在法律上把生命定義為受精一刻,所有婦女都會隨時變成潛在殺人犯而被追緝。此外,同卵雙胞胎是由單一顆受精卵發展而成,法律上可沒有一個人變成兩個人的設定。

科學家對此問題有很多不同看法。有意見認為可以用腦電波來界定,畢竟我們也是用腦電波來界定死亡的。按此標準,一般要到第24周左右才開始有常態的腦電波信號。

按過去Roe v. Wade和後來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的設定,是以「可存活」(viable)作為標準。胚胎剛成形時原則上仍然屬於婦女身體的一部分,如何處理是她的自由;但當發展到「可存活」的水平(例如即使早產也可以在人工協助下活下來),則應該被獨立看待、可擁有自己的權利。法庭按當時的醫學標準,把界線劃在第24周。

現在Roe v. Wade被推翻了,各州可自行訂立標準。例如在喬治亞州就有法案把界線定在懷孕第6周。問題是有很多婦女本身經期不準,她們很可能在第6周時還未知道自己懷孕,也就無法為此作出決定。

6. 為什麼這標準會忽然被推翻?

其實也不算突然。美國保守派長期以來重視墮胎議題,共和黨則利用他們的關注來套取選票。墮胎議題可以說是美國數個最有影響力的政治議題之一,不少「單一議題選民」會為了反對墮胎而無視候選人的任何缺點。共和黨最核心的政綱就是向富人減稅,但這種政綱寫出來是不討好的;於是他們便和宗教右派結合,用各種文化議題如墮胎和同性戀等動員選民,承諾當選後會提名保守派法官,贏得一次又一次的選舉。

現在Roe v. Wade被推翻,實是保守派長年政治策略的成果。這兒要特別提一提美國最高法院的組成:9名大法官當中,現時有6名是保守派、3名是自由派。不少共和黨州份正正是看準了這個時機,早前通過各種明顯要衝擊Roe v. Wade的法案,讓矛盾可再次被帶到最高法院,一舉推翻近50年的案例。

7. 判決對法庭本身會帶來什麼影響?

預期判決對法庭威信會帶來巨大衝擊。民意調查顯有66%美國人不希望Roe v. Wade被推翻,這次法庭的判決明顯和民意背道而馳。

當然,法庭不一定要聽民意,問題是當前最高法院本身就認受性低落。回到2016年3月,即總統大選舉行前8個月,因為有在任大法官去世,時任總統奧巴馬提名了溫和自由派法官Merrick Garland接任;但他被共和黨把持的參議院杯葛審議,聲稱要等到新總統上任後才處理。結果該法官席位一直懸空,要到特朗普當選後提名保守派人選Neil Gorsuch,才獲參議院通過接任。

不過到了2020年9月,輪到自由派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去世,雖然這次距離總統大選只有不足2個月,參議院卻極速只花1個月便通過了特朗普提名的人選Amy Coney Barrett,完全無視上次被發明出來的「原則」。在很多人眼中,保守派在最高法院的優勢,是共和黨濫用議會程序製造出來的。

由此組成的最高法院作出違反民意的裁決,加上今次有支持推翻的法官不久前才在國會說過無意推翻,早前又出現史無前例的判決提早泄露,大大打擊法庭的公信力。

8. 民主黨可以做些什麼回應?

國會可以立法把原有的保障制度化。問題是現時美國政治高度兩極化,使得此法案無法獲得通過。現行參議院的習慣是只要有參議員威脅拉布(不用真的站出來拉布),就要在100席當中有60票同意才可以審議法案。

由於共和黨慣性對接近所有民主黨的提議威脅拉布,而近年甚少出現兩黨任何一方有多於60席,使得國會長期陷入膠着狀態,甚麼都審議不了。這點並不限於墮胎選擇權,還有很多其他法案,例如選舉權保障也是因此而卡關。

道理上,參議院可自行修改議事規則,提高威脅拉布的難度(例如起碼要真的站出來在議事廳作冗長發言),甚至直接取消拉布制度。民主黨在參議院有50席,加上副總統的一票,其實是可以修改議事規則的。但是民主黨內有2名參議員一直對修改議事規則持保留態度,使得立法保障婦女墮胎選擇權變得無從談起。

9. 那麼支持婦女墮胎選擇權的一方還可以做什麼?

可以選更多自由派的議員進去國會,特別是願意修改議事規則的參議員。過去共和黨利用墮胎議題動員選民,現在民主黨也可以照辦,以後的選舉都會變成重新建立墮胎選擇權的對決。今年11月將會舉行國會中期選舉,本來估計民主黨在高通脹之下很可能會失去眾議院的大多數。現在墮胎選擇權已不再是抽象問題,將會大幅提高民主黨選民的參與熱情。如果民主黨能保住眾議院,並在參議院有所進帳,則有可能在修改議事規則一事上有所突破,從以立法保障婦女墮胎選擇權。

事實上,如果民主黨能跨過修改議事規則這一關,影響將遠遠超過墮胎權本身。今次裁判顯示出最高法院已出現制度性敗壞,不少評論認為已到了不得不提出制度改革的時候。美國憲法其實對法院的組成着墨不多,國會有很大空間修改法院組成。今次裁判大幅增加了民眾對法庭制度的注視和質疑,民主黨如果有足夠的民意支持,可以提出各式的制度改革,例如另外成立專門的憲法法庭等等。

10. 這個故事在美國以外有什麼意義?

美國是全球影響力最大的國家,美國政壇的震盪無疑會影響到其他地方。特別是這次裁決可能會帶來美國政壇結構性的改變,更是不能忽視。

與此同時,這次判決也很清楚的示範了一點:法庭離不開政治。常說三權分立,但現實上法庭沒有執行能力;從政者願意執行法庭裁決,在於民意本身尊重法庭的權威,從而敦促從政者實行。這次裁決帶來的震撼,正是赤裸裸揭開當中可能出現的落差。當然,如果換到另一個地方,當法庭本身不受社會尊重,又或從政者本身就不把民意當作是一回事,則司法制度即使寫得再完善,也只是流於紙上的崇拜。

文˙梁啟智

編輯•朱建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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