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MIRROR演唱會舉行期間發生嚴重意外,兩名舞蹈員被巨型屏幕壓傷。在此之前,演唱會綵排期間已傳出有舞蹈員受傷,正式開騷時也出現升降台震動、高空橋搖晃的安全隱患。演唱會工程由誰施工,又由誰監管?
資深舞台工作者H入行逾10年,曾任演唱會的舞台監督及康文署場地的駐場舞台監督。他解釋演唱會的策劃流程,主辦方決定演唱會的舞台設計,包括燈光、音響、機關後,會把舞台不同部分的工程外判予工程公司提供物料及安裝。是次MIRROR演唱會為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曾製作張敬軒「THE NEXT 20」演唱會,其他外判承辦商包括「協興隆舞台工程」、「菱藝廣告製作」,以及「In Technical Productions」(ITP)負責機械工程、舞台工程和視像器材提供。決定舞台設計計劃、外判商資料後,主辦方和舞台監督會和場地代表開技術會議,解說演唱會的設計和機關,場地代表亦會列明結構安全要求。
根據紅館的租用條件,若要在場地內用索具裝配或懸掛任何搭建物或器材,租用人須自費委聘經康文署核准的合資格專業人士在場監督下進行。工程完成後,按規定負責在場監督工程人士,須以書面向康文署證實是安全穩固。H說演唱會舞台搭建完成後,主辦方會聘請註冊工程師評估工程安全,最後要由註冊工程師簽字,向康文署場地提供報告,才能開騷,「證明無論吊上天還是地面裝置,究竟loading啱唔啱、用的物料合不合規格,工程師看完實物就會簽紙」。
至於在戶外場地舉辦演唱會,入行近20年、曾參與舞台劇及戶外音樂表演製作的製作經理A稱,因為需要申請臨時公眾娛樂牌照,對結構安全要求更嚴謹,在畫圖、製作階段,已經要先獲註冊工程師審批,確保符合包括圖則規限、消防安全、樓宇安全、人流管理、機電、衛生各方面的準則。
物資重用又重用 靠自我監管
H稱已知的MIRROR演唱會工程承辦商,在業界是經驗豐富的老手,多次製作紅館演唱會。但工程公司經驗豐富,不代表落手的技工有足夠經驗。
舞台工作也受移民潮影響,出現技術流失,H說:「演藝界現在普遍來說是不夠人,於是要找新血,但新血未必夠時間培訓,不是well-trained,如果(新手)吊嘢、零件裝得不好,(老手)好難每一個細節去檢查清楚。」除了安裝技術未夠班,新手亦未必能分辨物料是否安全,「因為好多零件是重用再重用,好多可能老化了,或者有金屬疲勞,新手未必會察覺到有問題,但當安裝完成,其實已經好難再發現問題」。
鋼纜、LED屏幕等演唱會物料由承辦商提供,通常承辦書會重用舊有物料,尤其是有豐富製作經驗的工程公司,製作演唱會愈多,適用的舊物料愈多。除非主辦方出標時指明要用全新物料,但成本就會大大提高。至於物料重用過多少次、是否仍然合乎安全規格,H說只靠承辦商自我監管,「承辦商說信得過就得架喇,因為他寫包單,承擔了責任」。
而檢查承辦商的鋼纜有否損壞、是否穩固的責任,就落在註冊工程師身上。但H說每個註冊工程師的嚴謹程度都不同,「這就要睇工程師有沒有責任感」。他見過有工程師仔細檢查每個連接鋼纜和布景的塞古扣,亦有工程師看了看場地大致沒有問題,布景沒有搖晃、不平衡就簽名,不會爬高爬低檢查幾米高或台底的零件,「業界我成日見到,surveyor來到之後,望一望,發現是合作好耐的(承辦商),好信得過大家,見到(布景)差唔多樣,就簽字畀張紙你,就走㗎喇,來5分鐘簽個名,係咁意睇吓就走」。主辦方或承辦商亦未必會主動告知工程師,演唱會會如何運用舞台布景,「工程師只會睇loading,穩不穩固、安不安全,但他不會知道如何運用,好多人不會告訴他其實這個可能會左右搖動,細心的工程師可能會問」。懸掛不動和會搖動的布景,對於鋼纜的結構要求也有不同。
工程師嚴謹不同
承辦商由註冊工程師監管,那麼註冊工程師又由誰監管?最後把關理應是康文署場地的駐場技術監督和駐場舞台監督,康文署收到註冊工程師的安全報告,才會批准開騷,但H說幾年前紅館已經刪減了這些職位。康文署回覆有線新聞指,2008年底取消了駐場舞台監督的職位,後來以「節目/製作統籌」一職代替,認為是更準確反映其實際工作。現時康文署場地如香港文化中心、葵青劇院尚設駐場舞台監督職位。H說駐場舞台監督通常是畢業於香港演藝學院的舞台工作人員,或入行多年的資深技術人員,熟悉場地的細節和危險位,在承辦商安裝時,舞台監督亦會在旁檢查,「例如這裏起得唔啱,這裏不夠力,這裏支架離開了,我們都會跟承辦商說不OK,在註冊工程師未有報告前,我們相對有權力去阻止承辦商,無可能明知會冧都讓他做」。但H說舞台監督沒有專業資格,就算紅館有駐場舞台監督,舞台監督也很難對工程師提出質疑,「出了surveyor report,個客就會攞住report跟我們拗,工程師批了OK喎,你係咪可以挑戰他先,衰啲講我們就會企咗喺度」。註冊工程師和主辦方凌駕於康文署監督人員,變相減少監管演唱會安全的關卡。
機關不穩常見 綵排補救
沒有人想意外發生,H說如果有更多時間安裝、綵排,就能減少意外。最理想是,正式表演前表演者和幕後團隊能各做一次空間綵排、技術綵排和總綵排。空間綵排即在光猛環境下,讓表演者踩台,了解台型和機關如何運作;技術綵排就再加上技術裝置,演練燈光、音效、換衫、出入等;總綵排就當真表演做一次,「例如升降台不穩陣、橋有問題,以往可能就會在空間綵排、技術綵排的時候發現和維修好」。H說機關出現不穩妥的情况很常見,因為新安裝好的裝置必然需要磨合、調整,過往綵排時可能已經可以發現和處理八九成技術問題,如加裝扶手。但綜合有線新聞、「Wave」流行文化誌等媒體報道,MIRROR演唱會比原定時間表遲一天開始綵排,開騷前幾小時仍在總綵排。H說安裝和綵排時間短是演唱會常見情况,舞台工作人員經常通宵工作,「演唱會生態是慳時間、賺最多錢,我理解這種想法,但不可以因為這樣罔顧安全需要」。
藝術文化評論員、香港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委員曲飛直言對這次意外非常憤怒,「因為我覺得在香港舞台製作經驗上,不應該犯這種低級錯誤,我視為一種低級錯誤」。他說過往香港舞台製作人員一向有良好信譽和專業形象,有高精準度,但這次意外無可避免會打擊香港的娛樂事業和舞台製作形象。除了要找出意外成因和責任誰屬,他也關注如何使市民對舞台製作人員重拾信心,舞台業界要更加做好自己的崗位。意外發生後,比起退票安排,觀眾更加重視現場會安全問題,批評主辦方罔顧表演者安全,「香港觀眾的質素是相對高,不是利益主義掛帥,所以製作人必需要知道面對的是一班怎樣的觀眾,而對他們有所責任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