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21襲擊案三年,那一晚的元朗黑夜已幾乎消失於主流媒體,消失於日常生活,但其實這是一宗未完的案。警方聲明由最初的「有人在元朗港鐵站月台及車廂內襲擊乘客」,到監警會報告的「實際上是當時雙方都有大量參與者進行集體毆鬥引發」,再到上星期、案發三年後再檢控多一名「非白衣人」涉嫌參與暴動,真相仍未大白。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本文不提案情,純粹探討案件的審訊程序因何漫長。
嘉聰(化名)和拍檔一年多前創業,經營一間台式便當小店,生意不錯。他介紹盛惠64元的黑糖豬軟骨便當,是花足足10小時熬製豬軟骨,「我們無論配菜和肉,都是自己醃自己製作,有時間有心機去煮。豬軟骨食過入口有啲溶的感覺,唔似出面坊間好多食完會黐牙,因為嚡晒老晒。我們是慢火煮,有番應該有的口感,膠有膠的位,肉有肉的位」。他恍如食神上身,我親身試食,的確又腍又入味,但物理上肉屑仍然會「攝牙罅」,不知道怎樣不「黐牙」?(這問題我只放在心上)
他又自豪地說:「我們是無味精的餐廳,歡迎你入去廚房搵,睇吓搵唔搵到味精。我畀晒啲買貨單你搵,搵吓有無味精呢兩隻字。你入到廚房睇,可以見到個架,有20種的香料喺度。相對成本貴啲,我哋醃嘢唔落味精,全部都係天然香料。」他數一數,有花椒粒、黑椒粒、白胡椒粒、八角、櫻花蝦仔、芫荽籽等等。
這位食神其實識講不識煮,在樓面一個人一腳踢,收銀落單樓面抹枱,但他對食物的熱愛,成為他在煎熬中的寄託。如果你是熟客,你看看收銀櫃下有一個破舊的橙色環保袋,入面原來有幾百頁的控罪資料,足有電話簿厚。當店內無生意,嘉聰便會拿出來「刨書」,所以封面也有一大片黃色的湯汁,紙張也皺皺的,被翻被揭過無數次。嘉聰尷尬地笑,法律文件也弄髒了。
2020年的案件待2023年開審
翻查資料,警方在2020年8月26日拘捕13人,包括7.21當晚被打傷流血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當中7人扣押約30小時後帶上法庭,被控7.21當晚涉嫌「參與暴動」。7人年齡由26歲至43歲不等,有銀行副總裁、社工、廚師、電器技工等等,其中一人就是嘉聰。他說當日被捕的情况仍歷歷在目:父親站在家裏鐵閘前目送他離開;他被押返警署時,警員全體站起拍掌;到上庭時他被鐵鏈纏腰,由警員拖着鐵鏈上庭;還有,他們一班被告誰在痛哭、誰在道歉、誰在難過,他都一一記住了。他說沒想過當日被捕的人,會再有人被控。7.21三周年後,42歲會計師上星期被控涉嫌「參與暴動」,成為第8名「非白衣人」被告。
他們7名被告在2020年8月27日於西九裁判法院提堂,到年底再訊轉介至區域法院2021年1月5日提訊,即在轉介階段耗時131天。區域法院於2021年1月5日首次提訊,之後幾次再訊,最終定於2023年3月27日正式開審,即在區域法院另外要用811天輪候審訊。兩級法院在正審前總耗時942天,近三年之多,在無罪假定原則下,被告卻一直被限制人身自由,沒收旅遊證件,定時到警署報到等等。
嘉聰說長近三年的司法程序,不足為外人道。他從一位無案底的良好公民,一晚間變成疑犯,只在保釋下享有自由,「我現在連衝紅燈都唔敢,去獻花唔敢,做任何嘢都要好小心,唔可以行差踏錯,雖然我覺得自己被捕都唔係錯」。他說自己沒有了未來,無從計劃,曾經也是打散工一日過一日,每星期去警署報到,情緒有憤恨有低落的階段,然後他慢慢爬起身。他毫不羞愧地讚揚自己:「我成日都用強大來形容自己的心態,天生的,有種打不死的精神。」
在不知誰主真相的時代,他努力主宰自己。在被捕近一年後,嘉聰找到拍檔一起開店創業,做自己熱愛的飲食業。他沒有向客人透露自己牽涉暴動案,默默地做好食物和服務,希望餐廳上軌道後有穩定收入,能一直給媽媽家用。
輪候日數超出目標7倍
漫長的輪候絕非司法機構的目標。《基本法》第八十七條列明:「任何人在被合法拘捕後,享有盡早接受司法機關公正審判的權利,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司法機構有為各級法院的輪候時間訂下目標。翻查每年的《香港司法機構年報》,區域法院的平均輪候時間目標僅為100天(由被告人首次在區域法院提訊至聆訊),但7.21「非白衣人」案在區院輪候時間達811天,超出目標7倍之多。不計個別個案,整體上,2021年區院平均輪候時間也要287天,超出目標約2倍(詳情見附表)。
留意上述數據忽略了案件在裁判法院轉介的131天,因為《香港司法機構年報》並沒有就裁判法院轉介上級法院的時間訂下目標,甚至無數據顯示。例如47人案去年3月1日在裁判法院提堂,經歷多次押後和提訊,雖已交付高等法院但仍未有審期,假設今年底開審便已耗時六百幾日,假設明年年中開審便是八百幾天,而案中多名被告不獲保釋還押,但這些在轉介階段的輪候日子均不會計算在年報的統計中。
回到7.21「非白衣人」案,嘉聰說理解社會運動積壓太多案件,法庭負荷太重。他說印象中控辯雙方和法庭也很忙碌,很難夾期,庭上曾經討論過在2022年尾審訊,但撞上林卓廷另一宗案件的審訊,才改至2023年。
怕真相隨時間消逝
有大律師擔心延遲審訊造成不公,在沒有保釋的情况下是「未審先囚」,在有保釋下也是限制被告的人身自由,令被告心理長期承受負擔,而最大問題是影響審訊:「你去到審訊,證人的記憶,證物證據的保存,其實隨時間會fade out,所以呢個更關鍵,係去到案件justice的問題。你隔咗三年再問,佢已經唔記得,真係唔記得,對於法院要去盡力搵真相,究竟事實係點,其實係一個好唔理想的情况。」她認為現實上,香港的司法系統根本無法應付如此龐大的檢控量,不夠法院,不夠法律工作人員,加上有時候控方先檢控後搜證再不停申請押後,造成遲來的公義不是公義了。
司法機構回應記者查詢表示,整體輪候時間未能達標,主要的原因是與2019年的社會事件和《國安法》相關的案件「大幅激增」,這些案件較複雜,牽涉眾多被告、法律代表、傳媒人士和旁聽公眾,並牽涉大量呈堂證供和錄像,往往需20至30日以上的審訊日數,加上公共衛生情况的影響,而輪候時間取決於多項因素,當中許多並非司法機構所能控制,例如執法機關進行調查及搜證、被告人申請法律援助等。
發言人又指,雖然司法機構並沒統計在裁判法院移交上級法院所需的處理時間,但他們在2021年9月做過一次分析,指當時區院已審結約90宗社會事件案,相關案件在裁判法院處理的時間中位數為約100天,較一般刑事案長,主要跟上述原因有關。司法機構重申一直多管齊下改善,包括增聘法官和委任暫委法官,改建法庭,以及積極管理案件,例如按案件的實際情况編訂切實可行的時間表並監察案件進度,和鼓勵訴訟方互相合作。
做自己的老闆做到最後一天
法庭內漫長的審訊,無聲無息,香港繼續車水馬龍,人來人往。7.21襲擊案三年,主流媒體幾乎也沒有報道,只剩下社交媒體的「噪音」,只剩下元朗港鐵站大批駐守的警員。7.21當晚「無警時分」的爭議,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訴求,似乎也成為「那些已過去的事件,已經無人再提起的字眼」了。
嘉聰現在每天繼續開檔,繼續如常生活,因為小店生意好竟遇上業主加租一萬元,他忙着為生活為生意煩惱。不過身體也知道審訊愈來愈逼近,他濕疹爆發,雙手手臂也甩皮紅腫,受訪時忍不住不停搲,「愈近審訊,愈大壓力,無形的壓力,開始覺得倒數了,時日無多」。他說最感恩是家人的支持,雖然父親至今覺得他有錯,他用化名受訪就是不想父親被同事取笑「個仔係曱甴」,但始終一家人都走在一起,一起面對。他自己亦會堅持過好每一天,「就算遲吓上庭朝九晚五都好, 夜晚一樣會返嚟堅守崗位」。做自己的老闆做到最後一天。
後記:7.21三年,主流媒體的周年報道益發絕迹,但網上浮現更多認真的報道和製作。例如兩位前《眾新聞》記者也開獨立平台,製作影像記錄,在沒有機構下,以個人之力參與記憶與遺忘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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