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大家沒有看錯,今次是給與香港電影非常正面的評價。影片是人稱奇案片的三級電影《正義迴廊》,奇不奇案沒有所謂,是否好戲才是重點。票房剛過1000萬,開畫時票房不怎麽理想,隨後因為口碑和迴響,電影愈做愈有,據聞電影要2000萬票房才可以回本。近期港產片的生意非常之好,屢破紀錄。坊間有說,好片要有好報,若然三級片限制了市場,打個五折算,此片票房應有4000萬,公義才得以彰顯。
先旨聲明,電影不是毫無瑕疵,但瑕不掩瑜,最重要最重要的,是創作團隊能夠站在正確的起跑線上,這才是最關鍵的分野。
電影是學院派導演何爵天的首作,雖云是科班出身,我城的電影培訓課程倒也不少,但正確的創作路徑,是否就能在學院畢業時學到?觀乎近年的畢業作,答案近乎是絕望的。學院沒有教?學生學不到?永遠是相向互動互為的因果。
從電影的成績看來,劇本下了不少工夫,譚廣源、葉偉平和梁永豪的編劇團隊,看來在資料蒐集方面很用功地做了很多功課。電影取材自2013年轟動一時的大角嘴逆子謀殺雙親案件創作而成,可是兩名被告審判後不接受訪問,沒有出版自傳回憶錄,香港也沒有報告文學的市場,只能靠連登高登奇案討論區的庭上紀錄,追回審訊的細節,所以其實不大類屬改編,比較正確的說法,是「inspired by a true event」,因此不能用原型人物的名字。
劇情緊湊 敘事見功架
常言道,評論要有一把尺,通過尺度的,就要褒揚,達不到水平的,要麼批評,要麼沉默,也不阻別人發達。提出理論和尺度,主要目的,是要讓觀眾可以自行量度,提升觀賞水平,不用事事靠毒舌影評來消氣。
首先評估的是,此片是否敘事的體裁?曾經說過,非敘事的電影,基本上是沒有可能在香港市場存在的,影片是敘事電影無疑,因為買票入場,換取滿足慰藉,是很純粹的商業行為。重要的事情,要不斷地講,敘事電影要講求敘事的結構,因為這正正主宰着故事的流暢度,俗語所謂「好不好看」,這是第一座大山。《正義迴廊》片長135分鐘,普遍的迴響是故事緊湊,層層推進,節奏流暢,看畢完全沒有過了兩個多小時的感覺,影片儼如闖過了第一關。
再深入分析,影片是四幕劇結構,簡單說是起、承、轉、合,序幕交代了人物、案情和處境,便進入第二幕的法庭戲,審理第一被告張顯宗,主謀與動機殆無疑義,然後第三幕是審理第二被告唐文奇,他智商低於常人,是否有參與殺人,是推進全劇的最大懸念,最後一幕自然是陪審團的討論、投票、審判、結語和視野。
不能輕看這些傳統基本功,貫穿這四幕劇的龍脈是戲劇三一律的Unity Of Action(UOA),《正》片的UOA無疑是審案,不能岔開去搞其他不關事的支線,所以編導據聞費了很多工夫,到法庭聽審做筆記,務求還原法庭的真實感,才交出像樣的法庭戲,能夠令到香港的法院電影,不再是一個笑話,實在功不可沒。
劇本要捕捉到UOA的那條線,沒有想像中那麼容易,其中要情理兼備,和不能缺少對人的理解。因為故事是真實的事件作為藍本,編導只能從已有定案的情况下,作出人性的補遺,這樣看來好像把創作局限了,可倒過來看,其實是創作上能夠有所依歸的最大優勢。
劇首較急進 拿揑可更精準
在四幕的結構中,第二、三幕已有足夠劇力推進,其實導演和金刀剪接在首幕應該要更有信心,氣定神閒的慢慢介紹人物和案情,才進入下一幕法庭戲,現在的效果是過快過亂,時空太過跳躍,觀眾會跟不上,光是探員捉拿唐文奇,也不需要3段平行對剪來製造張力,順片交代了就好,重要的細節,留待審判時可以再回閃。
黑澤明的著名編劇橋本忍,晚年寫了一本自傳作品《複眼的映像》,是編劇們必要修讀的,書裏提到《七俠四義》(1954)的劇本,其實是經過三重進化而成的,第一代《武士的一天》因為缺乏史實的根據而作罷,第二代《日本劍豪列傳》,黑澤看完劇本對橋本說:「本來想拍從頭到尾都是高潮的電影,看來我犯了天大的錯誤。橋本,劇本還是要起承轉合呀!」不可能幕幕緊湊,就是這個道理。
小津安二郎的編劇野田高悟在其著作《劇本結構論》有云:「電影終結在主題的論述明確完結。」一山走過又一山,劇本要過兩座山,主題是為第二座大山。《正》片終結在案件的審理完結,雖然有些欲語還休的砂石,但主題大致上是明確闡述完結的。主題是什麼?當然言人人殊,有說是家庭,有說是公義,有說是活誰的命,有說是罪惡的根源,有說是司法制度,不一而足,編導當然會有他們心目中的主題,可是他們不可能亦不適合出來解畫,而且觀眾亦應有詮釋的意志,這正是藝術可貴的地方。不過有一點肯定的是,看完《正》片而讚賞的觀眾,絕對不會覺得影片毫無主題,或者焦點旁落。
從法庭重臨現場 出奇一着
越過兩座大山,已然十分不容易了。再來就是調度,因為有四分之三的戲分困在法庭,所以導演必須適當調度,以免顯得冗長和沉悶。本來現實的法庭是封閉式的,但劇組只能借來有窗的法院,因禍得福,攝影做了不少燈光的設計,以反映時分和天氣,雖然看得出是十分趕拍,沒有時間再執副光源的層次,其志還是可嘉。到審訊的高潮,還要走出法庭,重臨現場,為電影開闢了出奇的一着。
坊間好多評論提到《12怒漢》(12 Angry Men, 1957),珠玉在前,相信編導亦無意拍一部《12公民》作為陪審團的教材,參考肯定是有的,可是整個戲劇不光是在陪審團的會議室發生,更多的戲是在法院的角力,要比較也要跟 《劫後昇平》(Judgment At Nuremberg, 1961)、《怪屋疑雲》(To Kill A Mockingbird, 1962)、《真相》(...And Justice For All, 1979)、《裁決》(The Verdict, 1982)、《因父之名》(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1993)等比較,說實在的,前庭後庭都描述的電影,印象中沒有看過,《正》片可能是第一部。
當然,影片不是無可挑剔,可能因為第一次拍長片,好像要盡地一煲,擺晒所有看家本領出來,坦白說,有些調度顯然是力不從心,例如扮希特勒、說德文等,演員明顯是承載不到的,其實省掉更好,只出紀錄片的片段,會給觀眾更大的聯想空間。說到尾,就算費穆和胡金銓,也不敢輕言駕馭完全象徵、抽象的場面;三級片上牀試鏡那場戲,吃力不討好,如非肯定原型人物因性機能障礙,而影響到心理和行為,也大可不必;大哥顯祖去探監時,也不需要回閃一個顯宗被扣上手銬的鏡頭,這樣破壞了節奏,也削弱了兩人對手戲的氣氛營造;最後一個鏡頭,也不能強迫美術組搞裝置藝術,只需聚焦現實可以理解的畫面就好:例如前景拍蛛蜘結網(最好是真的,電腦特技亦可以),背景是唐文奇,首尾便更遙相呼應。
如果省卻不必要的炫技,剪成兩小時以內的戲劇,成績會更為美滿。期待劇組以後的電影,從編劇到執行,更為精準。
讚賞等了11年
同文家明說這是一次演出的大滿貫。說實話,只要做對了應做的事,越過兩座大山,其他的事情,也跟着對辦、對路。相信幕後的團隊,無論任何崗位,能夠參與《正》片的製作,才真正的感到作為香港電影工業的一分子,不光是餬口,是真正的榮光歸勤者,是多麼的值得自豪,而不再需要向觀眾情緒勒索。
拙作〈醒來吧,文化人!〉刊出的日期是2011年5月8日,「四維出世也有讚賞香港電影的時候」這個標題,也足足等了11年半,才能夠真正面世。
今天慶幸能夠輕一口氣,CEPA之後,終於有一部像樣的香港電影,能夠作為以後港產片的基準(benchmark),為港片能夠再次重新起航,帶來了曙光。
怎也沒料到,這個標題,會是配上這部電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