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mean人)文化

文章日期:2023年02月12日

【明報專訊】《給十九歲的我》上映4日宣布下架。對導演及校方不理女生阿聆及阿佘反對強行公映,社會輿論大力鞭撻,亦引伸紀錄片拍攝倫理,例如什麼為真,如何是假,對被拍一方應有的權利保障等專業操守的討論。紀錄片的觀眾及市場向來很少,難得引來如此大的關注,記者遂向兩位本身是導演的老師討教。

然而,連日來的網上討論(大部分在社交媒體上發生),當中大量的人身攻擊和情緒發泄,在春霧襲來的濕滯時分,特別讓人感覺鬱悶,影評人朗天更呼籲告別當中附帶的「取消文化」(另文)。「取消文化」意指網絡發起的一種抵制行為,通常是針對做了一些不受歡迎的行為或言論的名人,使其工作機會、商業代言、企業贊助以至網絡影響力統統取消,其負面效應近年漸漸引起關注,年前本身是受害人的《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與魯西迪(Salman Rushdie)等150名作家和學者發表聯名信譴責「取消文化」危害言論自由,美國前總統奧巴馬亦曾指出取消文化有造成「正義魔人」的危險。

然而,無論如何,香港電影史都會記下《給十九歲的我》和其後續發展。另邊廂,內地近日一齣反貪劇亦成了一時佳話,文化人李照興以香港情况作例子解畫,說性質就是廉署拍的一套有宣傳成分的劇集,卻是破格大膽,今期有他的視評分析。

紀錄片喜以天才和名校為窺探對象,可是,將音樂老師Kelvin成功博取同學的歡心,由被迫變成心甘情願踴躍參加學校合唱團的故事搬上銀幕,也許更動人且鼓舞人心?至少他一定不會mean人,因為他不喜歡這一套,甚至可謂在為取消mean文化出力。推介讀今期的勵志故事,別樣的「音樂人生」。

同場加映鄭思思的「疑似現實版《毒舌大狀》」考證筆記,真相未能水落石出,幸好法庭從善如流。

最後,也請留意今期加入新哲學專欄「立德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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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話˙黎佩芬

編輯•王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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