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最近政府搞的「香港流行文化節」正在展開,我在網上看到有人聯想到六七暴動後,於1969、71及73年由港英政府辦的「香港節」,如今是否來一個節慶回應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我不知道,但內容及意義上恐怕是相差十萬八千里。今天我們在YouTube上還是可以找到「香港節」的宣傳及現場片段,官方為民眾提供免費的公共娛樂,為求歌舞昇平,什麼節目也可以,由粵劇到舞龍舞獅,由西洋土風舞到時裝表演,當中有什麼共性?恐怕只「熱鬧」二字。1973年最後一屆後,據說是經濟不景不辦了,但更深遠的原因,恐怕是家家開始對着公仔箱過日辰,「香港節」的「熱鬧」不再吸引。如今的「香港流行文化節」,除了去看霹靂舞,又或者30元看一場戲,圖個熱鬧,無論策劃者及本地觀眾,也無法不聯想到它與香港身分認同的關係。可是,此時此處「講呢啲」,可謂百般滋味。
香港流行文化所指的流行音樂、電影及電視,一直被視為市場產物,政府作用有限。這次「香港流行文化節」,大概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規模一次為香港流行文化推廣。推廣之餘,更帶有書寫香港流行文化歷史的意圖,以及所謂經典化(canonization),即什麼才算是香港流行文化的經典及經典人物,以至界定它的源流。例如,不少節目偏向重演及策展1980、90年代的所謂香港流行文化黄金年代,突出像張國榮、梅艷芳等的文化標誌性人物。
充滿裂痕的身分認同論
這種敘事,本來就幾乎成為香港常識。這種常識,更經歷了眾多本地學者論述(例如吳俊雄、呂大樂、馬傑偉等),它儼然成為香港人自我意識的資源及基礎。因此,流行文化與本地身分認同自此緊扣不分,一首歌、一部戲,都是本土意識的發展。如此對待流行文化,恐怕也算是香港特有。單以華人社會為例,我很少聽到有人說中國大陸流行文化反映了中國民族精神,「中國人」是什麼,更多是領導說了算;至於台灣,無論是穿梭兩岸的華語流行曲,又或者懷舊情緒濃厚的台語歌,也沒有那麼多意涵指向本土意識。
可是,由香港流行文化聯想到身分認同的說法,當然也逃不過政治解讀。不知讀者是否記得,2020年4月12日,許冠傑辦過一場《2020許冠傑同舟共濟Online Concert》,當時,一名新進本土派區議員李傲然,指許冠傑的歌曲只是「上一年代產物」,是昔日的陳腔濫調,提出要以2012年以來的政治經驗來重新界定香港共同體,堅決與過去告別。李去得很盡的文化割席論,引來我成長年代的著名電台DJ陳海琪不點名批評,指其目中無人。不過,放大一點看,李也只是把某種民情放大,來個一刀兩斷,現實中的民情比較曖昧複雜。例如,有許多人懷緬已去世20年的張國榮,卻接受不了其實與張國榮同期也曾很紅的譚詠麟,也不喜歡TVB的金曲節目;有人說80、90年代是香港電影的光輝歲月,卻獨獨接受不了成龍(當然可能還有王晶等),笑稱他拒演《奇異女俠玩救宇宙》是對電影業的最大貢獻(無奈他卻偏偏永不言休)。簡言之,香港流行文化的「身分認同論」,早已充滿裂痕。同時,大量年輕網民對部分歌手,由MIRROR到RubberBand等,皆給予政治解讀,賦予他們一個真正代表「香港」的身分,也惹來更多新進藝人加入這個爭奪「香港」的遊戲,遊戲由本土玩到海外,真可以搞個「香港流亡文化節」。
裂痕的出現,當然不盡然是民間搞出來的。回歸不久,「獅子山下」已開始成為官方濫調,難怪幾年前,民間有人要由獅子山下爬到獅子山上抗議。然而,政府對香港流行文化的魔術貼功能,不離不棄,深信不疑,再次更加把力度在香港流行文化身上做文章,努力修補。原因可能是,它總是指向最近夏寶龍又再次召喚的那個「美好」年代:「跑馬、跳舞、炒股、搵啲錢」的非政治化的年代。
按尼采的分類,「香港流行文化節」既是一種紀念碑歷史,也是古物歷史,前者把歷史化成光榮,後者是今昔對比而追認一種延續。要批判這些歷史很容易:誰也知那只是過去,時光不再,再說徒添失落憂鬱。如今的「香港流行文化節」,恐怕只是讓我們身處在四分五裂的當下,回望一個或真或假的光輝及經過淨化的過去。
黄金歲月亦離不開政治
官方的歷史,不會有80、90年代中間的1989年,曾經出現「民主歌聲獻中華」這種大逆不道的「熱鬧」場面;又或者有人會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指所謂香港黄金歲月,既無《國安法》,也是最少禁片的晚期殖民年代。說到底,那年頭雖不是香港最政治化的時刻,但也不是政治冷感的年頭,而是香港人對自由、民主牙牙學語的時候,是無論屎尿屁的搞笑片還是打打殺殺的武俠片,也會跟你講點政治的時代。
當然,「香港流行文化節」不是辯論比賽,更不是寫歷史書,從這個角度批判它,有點索然無味。但這麼一場盛事,倒令我好奇,政府是如何對待「香港流行文化」這東西的?
這個問題本來在香港並不太成為問題,在所謂流行文化的黄金年代,業界或消費者大概沒有人認為流行文化是一種「文化」,無論它指的是一種時代精神與思想、獨特生活方式或意識形態,也沒有人太在意。那時最關鍵的問題是「收唔收得」、「好唔好睇」、「好唔好聽」。這並不是說沒有創作者及藝人要透過作品言志,或追求藝術理想,而是「文化」既不是生產者的自我認同,也不是消費者的對象。
而港英政府,也沒有太當它是什麼一回事,沒興趣要管當中的意識形態。例如,曾經也算有點嚴苛的「損害鄰近地區關係」、「觸發種族或民族仇恨」等紅線,在冷戰晚期也漸漸褪色,但反過來,也沒有一個政策局或署去專門去應對、資助與發展,各種管理也是最低限度。多年來,許多文化界人士批評政府沒有文化視野、規劃,但當中指的並非流行文化,相反是與之相對的高級或精緻文化藝術。事實上,政府起碼有大大小小的康文設施、西九文化區等推動文化藝術。可是,流行文化呢?
許多人說政府參與及支持少。例如,1999年便已出資成立電影發展基金,20多年過去,只花掉2億元多一點,當中還要扣掉資助電影獎項活動的部分,真正落到電影製作的更少。但實情又好像有點複雜;最近,一部非常成功的商業電影《毒舌大狀》,得到政府融資近900萬元,不知是個例外還是政府有新方向?更令人迷惑的是,另一邊廂,在電影審查等方面,看到政府加大力度,對流行文化的流通以至內容作出史無前例多的限制及禁制,除了國安任務外,是否有更積極的文化戰線?在網上又有人說,「香港流行文化節」中不少年輕歌手都是來自TVB,這是否代表政府與部分友好業界要組成聯盟,合力打造香港的流行文化?在警民關係大壞之際,TVB近年的警匪片大增,又是一場流行文化計劃?可是,直至今天,我們還是聽不到特區政府公布任何針對流行文化的新政策方針或規劃。
如今的「香港流行文化節」,究竟意味什麼?不過是想趁五一黃金周向內地同胞販賣一下香港僅餘的文化氣息,順帶讓香港市民熱鬧一下?還是代表了政府對流行文化有新的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