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禁書的理據

文章日期:2023年05月21日

【明報專訊】知識與權力之間,總是充滿緊張。自古如此,存在一切人類社會中。近日,香港公共圖書館將大批涉嫌「違法」、「意識不良」的圖書下架,引發社會對《港區國安法》下如何保障香港社會的思想自由的討論。在美國,圖書審查亦是熱議的話題,不僅引起自由派與保守派之間的爭論,更引發司法訴訟。圖書審查(censorship)是一種複雜的社會現象。狹義的審查,就是政府官員基於內容,禁止書報的出版與流通。今日,更多學者傾向於接受對審查做廣義上的定義,即任何限制或暫緩某些人接觸某些信息的行為,都可視為審查。

最近,企鵝蘭登書屋、美國筆會5位作家、兩名佛羅里達州學童家長入稟佛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他們指控,埃斯坎比亞縣學區與學區委員會,無視專家指導,去年5月起將一批由有色人種、性小眾人士所撰寫,或題材關涉有色人種、性小眾文學書籍下架,或無限期限制學生接觸。在美國,對圖書進行審查的,不止佛州。在一些所謂的「紅州」,如德克薩斯、密歇根等共和黨執政的州,公共圖書館對書籍實行審查變得愈來愈普遍。很多家長、律師及保守派團體表示,他們將從公共圖書館移除,對兒童不宜的書籍。據美國筆會統計,到2022年6月止,美國全國有超過百分之四十關涉LGBT認同的書已經移出學校圖書館。2022年,美國公共圖書館禁書的數量,已比去年翻了一倍。佛州的表現尤其突出,一年之內,多達500本此類書籍遭到封禁或移除。共和黨籍州長德桑蒂斯更是再接再厲,簽署法令停止資助佛州公立大學的DEI項目,即那些推廣diversity(多樣)、 equity(平等)以及inclusion(包容)的教學項目,並允許學區對書籍提出質疑及予以移除。

文化戰爭的背後

美國媒體在報道此類新聞時,常以侵犯言論自由或違反憲法,大而化之,卻很少告知公眾那些鼓吹、支持禁書人士,究竟有何理據。今日美國在文化及思想領域發生的這場「文化戰爭」(culture war),固然有複雜的原因,但民主黨與共和黨的支持者,不願耐心傾聽對方的觀點,劍走偏鋒,導致社會不斷兩極化,亦是重要原因。

與禁書一樣,反對禁書也是一種普遍的現象。那麼,我們不妨先來問一下,反對禁書的理由是什麼?不同社會制度,有不同的理論根據。社會主義國家之所以反對禁書,是因為馬克思主義反對禁書,而且馬克思和恩格斯一生都在與普魯士的書報檢查制度作鬥爭。在馬恩看來,書報檢查制度是「用外部的極不相稱的標準來醜化我的精神創造品的警察劊子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2卷105頁)。書報檢查的出發點,就是「把疾病看作是正常狀態,把正常狀態即自由看作是疾病。書報檢查制度老是要新聞出版界相信自己有病,即使新聞出版界提出自己身體健康的確鑿證明,也必須接受治療」(《馬克思恩格斯全集》2版1卷177頁)。

資本主義美國鼓吹思想自由的哲學理據,主要來自約翰‧洛克的《論自由》。洛克認為,為了證明某人的觀點是正確的,必須傾聽反對者的觀點。他進而提供了四點理由。一、也許反對者的觀點才是正確的;二、即使反對者的觀點謬誤,也許仍有可取之處;三、愈辯愈明才是真理,否則只是偏見;四、真理必須經過理性與個人經驗的驗證。洛克的理論在20世紀得以發揚光大,不僅成為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的經典,更被寫入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之第18與19條款。美國圖書館協會亦提出,「思想自由是個人尋求與接受所有不同觀點的信息的權利,不受限制」。

重新定義「思想自由」

然而,近年來,美國的很多父母、律師和保守派組織都根據他們的觀念,試圖重新定義「思想自由」。他們如何理解圖書的作用,讀者的閱讀行為,以及公共圖書館的社會功能呢?他們試圖禁止某些書籍,究竟為何?

為何圖書比其他物件更容易成為被攻擊的目標?在禁書支持者看來,書籍是某種權威的符號載體(a symbolic object of authority)。當書稿印刷出版成為一本書後,該書所表達的理念,就獲得了社會的認可,成為某種真理。比如那些支持性向選擇自由、鼓吹多元文化、反對基督教、批判美國種族歧視的書籍,一旦獲得出版,成為書籍,就表示這些理念已被社會接受,獲得了合法性,將逐漸成為主流話語。為了反對該價值,就不應讓其獲得任何權威,就應該禁止該書。

書籍之所以能產生巨大的影響,自然是因為它擁有讀者,被人閱讀、討論。文化研究者發現,讀者的閱讀行為其實非常複雜,讀者與文本之間的互動最起碼有三種可能:有些讀者閱讀某本書時,會完全接受書中的觀點;有些讀者則完全拒斥,反向解讀。大部分讀者跟文本之間存在協商關係,接受某一些觀點,反對另一些觀點,不斷對話,最後形成自己的獨到看法。但很多禁書支持者只認同「模仿論」,他們認為讀者,尤其是孩子,會明顯地受到作者的影響,作者怎麼寫,讀者怎麼接受,也就是第一種互動模式。讀書時,孩子就會在頭腦中建構該書所試圖建構的那種圖景。讀書的過程,就是將書中所鼓吹的理念、描述的事物體驗一次。如果讀一本描述同性戀的書籍,讀者就是在作者的引導下,體驗了一次非主流性行為。

於是,他們認為,限制某些書籍的流通,甚至從圖書館的書架上移除,就成為迫不得已的手段。一本書到了個人手中後,社會已經無法控制其理解的方式,傳播的範圍。孩子是脆弱的,他們的心靈容易受到污染,因此格外需要社會的保護。很多禁書支持者認為,美國社會在不斷沉淪(social decay),今不如昔,都是極端的自由派鼓吹這些另類理念所致。比如德桑蒂斯州長就認為,自由派在美國販賣DEI的結果可謂適得其反,製造了一種另類的DEI,即discrimination(歧視),exclusion(排斥)與indoctrination(洗腦)。如果社會下滑的趨勢不能及時制止,美國國父的建國理念將不復存在,禁書就是挽狂瀾於既倒而一個不得不採取的舉措。但也有人指出,查禁書籍只是父母或社會逃避教育孩子的責任的一種簡單粗暴的做法。在成長的過程中,孩子會提出很多疑問,遭遇很多煩惱,涉及性、信仰、種族、身分認同等諸多議題,需要家長及社會耐心的解答。家長或社會因為無法或無耐心回答孩子們的問題,為了逃避責任,只能一禁了之。

那麼,為何他們針對的主要是公共圖書館呢?自然是因為公共圖書館的資金來自政府,也就是納稅人的錢。在禁書支持者看來,既然公共圖書館的資金來自政府,允許某些「有害」書籍上架、傳閱,不啻表明政府支持書中所鼓吹的理念,這就是一種賦權行為。還有,家長、宗教團體、利益集團都是所在社區的納稅人、公民、社區成員,自然可以利用投票的權力,來影響公共圖書館的決策。在美國有些地方,當地居民甚至投票,停止地方政府向公共圖書館提供資金。

支持禁書=與自由派爭權

其實,某些公共圖書館被禁止的書籍,很容易在其他地方或通過其他渠道獲得。既然「問題圖書」並不能因此被完全封禁,那麼,支持禁書者的目的又何在呢?對於父母或一些保守派的組織而言,他們是在與自由派爭奪權力,即誰有權來決定孩子們讀什麼?哪些是合法的書籍?哪些是非法並應該被禁止的讀物?誰有權來設定知識的邊界?這是一場文化大戰。當然,如德桑蒂斯州長這樣的政客,也有利益盤算。為了能贏得選票,問鼎總統大位,自然要迎合保守派人士的訴求,矯枉還必須過正。

作為一名大學老師,筆者自然反對禁書,因為民主、法治和開放社會建基於思想自由之上。但作為兩個小童的父親,我不得不承認,對於孩子讀什麼書,上什麼網,會不會被某些信息誤導,我很擔心。但禁書是否就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實在值得社會討論、政府官員檢討。本文之所以揭示美國禁書支持者所相信的理據,既是為了更好地理解他們的視角,亦是提醒反對禁書者,我們需要更理性地對此作回應。但無論支持還是反對禁書,我們都相信書籍的力量,閱讀會改變人生,更應愛護我們的圖書館。

文˙毛升

編輯•王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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