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獲批港車北上的香港私家車可登記兩名駕駛者,之後可於1年內駕駛登記車輛經港珠澳大橋出入廣東省,每次最長逗留30日,每年不得超過180日。車主除了必須持有效的香港汽車保險,亦須購買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又稱「交強險」)的第三者保險,以賠償受保車輛在內地發生交通意外時引致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早前已經協調香港的保險公司,落實粵港跨境汽車保險「等效先認」,讓透過港車北上的香港私家車毋須持有兩地保單。
不過,等效先認的保障額法定最低要求20萬人民幣,與香港法例要求第三者保險就每次死亡或身體受傷事故,提供最低1億港元保險金額不同。另外,香港保險公司一般亦提供200萬港元或以上的第三者財物損失保額,相對之下,等效先認的保障明顯較低。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建議車主,額外向香港保險公司購買加強版商業保險,例如將保額提高至100萬人民幣或以上。「與等效先認每年保費約1000港元比較,保額為300萬港元的加強版保險,每年保費約2000多港元,所以保費不會相差太多。雖然並非強制要買,但為安全計,車主應該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