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松閣:令人討厭的哲學?

文章日期:2023年12月17日

【明報專訊】縱然近年於華文界似有普及的趨勢,不過哲學從來都不算是受歡迎的學問。誠然,任何事情總有人支持與反對,但哲學在當今大眾心目中,地位明顯仍比很多學問要低。比方說,同為歷史悠久的學科,倒沒有多少人會輕視物理學和醫學。相較之下,哲學就往往予人空談無用之感,甚或被輕視與討厭。到底哲學因何惹人生厭?又是否罪有應得?於此不妨先申明本人立場:與大部分哲學愛好者的意見相左,我認為哲學理應,甚至是注定被討厭的學問,但這算不上是壞事,也無必要改變。下文將借用哲學家柏林(Isaiah Berlin)與威廉士(Bernard Williams)的想法解釋箇中原因,最後也會藉此談談我對哲學普及的意見。

討厭哲學的原因五花八門,不過歸納而言大致有兩大類:分別針對哲學人的陋習,以及哲學本身的毛病。所謂的哲學人,往往滿口術語而不知所云,時常以學科之母自居而目空一切。就哲學本身而論,現今的學院哲學只空談理論,對現實生活無甚助益,研究的也多是繁瑣卻無人關心的理論枝節。簡言之,哲學就是艱澀,故弄玄虛,假大空卻對人生毫無用處的理論遊戲。對於此等批評,哪怕前者屬實,也只是人的問題,事實上任何學科都有學藝不精的害群之馬。反之,對哲學本身的批評倒值得深思,我姑且歸納為以下三點:(一)問題虛無縹緲,沒有明確答案;(二)內容艱澀繁瑣;(三)對實際生活毫無幫助。若要回應以上指摘,大概要從根本着手,先探討哲學的具體內容,然後反省其值得被討厭或輕視與否。

要為哲學下定義,本身已是哲學難題,從來沒有定論。一般人,特別是哲學入門者,總把「愛智慧」或「批判思考」掛在口邊,以之為哲學的本質。這些想法不能說錯,但未免太籠統。首先,不管文理工商,所有認真的學問都是追求真理、「愛智慧」的活動。說哲學就是「愛智慧」,彷彿暗示此乃哲學的專利,明顯與事實不符。難道物理學與法律學不追尋真相和智慧嗎?同理,以「批判思考」自居亦不恰當,試問人類學或社會學不重視「批判思考」嗎?另一種常見的說法是,哲學旨在研究最根本而抽象的事物,好像真理、道德的存在與否等。此論固然不虛,卻依然未能明確將哲學與其他學問區分開來。難道研究世界運行原則的物理學,或探索數量與結構等概念的數學,稱不上基礎與抽象麼?其實方才這些想法,多少予人認為哲學與別不同,甚至高人一等、自以為是的印象。這也許亦是哲學惹人討厭的起因之一。

既然以上定義未能叫人滿意,或可參考柏林的想法,我認為其論點不但捕捉到哲學的特性,更足以回應批評(一)與(二)。柏林認為要理解一門學科的特質,與不同學科之間的差異,可從其鑽研的問題類型着手。一般而言,人類知識可分為經驗問題(empirical question)與形式問題(formal question)兩種(Berlin, 1999, p.1-2)。前者從觀察經驗世界的狀况得到答案,後者則依據理性的計算或思考尋找真相。經驗問題的典型例子如科學問題:火星有否有意識的生命存在?答案當然只有查探火星才可知道。形式問題的代表則是數學問題,需要運用公理及演繹推論來計算結果。而不管經驗或形式問題,結構上有共通之處:我們大致掌握明確的方向,知道怎樣的答案才算相干和合適。更重要的是,縱使未有答案,亦至少知道可循什麼方向找尋,或怎樣的回應才算是答案。比方說,費曼最後定理在三百多年來都還未找到完整證明,但答案定必只能循數學公理的方向探索,如果有人認為收集市民意見可歸納出答案,我們只會恥笑其無知。

傾向安分 vs. 顛覆常識

另一方面,有一類問題似乎難以劃入經驗或形式問題之列,對於這些問題,我們不能確定什麼答案是合適,甚至如何找到答案也不太清楚,姑且名之曰「開放問題」。試想想,到底數字是否客觀存在?人生有沒有意義?我們要如何找出答案?怎樣的回應才算合理?又從何判斷其真假?我們尚無明確頭緒。哲學問題正是如此一類探究,其內容千差萬別,涵蓋真、善、美、人生意義等基本問題(Berlin, 1999, p.2-4)。這些問題的共通點有二,首先,它們都不屬於經驗和形式問題,無法單靠前述方法尋求答案。再者,此等問題關注的多是基礎觀念,仔細言之,就是那些賴以串連與理解事情的範疇,或者可以說是理解世界的圖像,例如人生觀與世界觀相關種種。柏林明言,此等問題既未有明確答案,亦勢必抽象難懂。如果我們同意柏林,那麼批評(一)與(二)就並非無的放矢:首先哲學問題,即「開放問題」,定義上就是難有或未有答案的。再者,對基礎觀念和原則的討論,亦大多艱澀抽象。基於這些特質,柏林更認為哲學必將撼動常識,令人懷疑與不安,因此是危害社會、不受歡迎的學問(Berlin, 1999, p.11)。試想想哲學歷來所作的好事?於神權政治前高舉人的理性、在奴隸時代提倡人人生而平等、指摘肉食人士漠視動物權益……事實上大眾總傾向安分,哲學卻一心要顛覆常識,兩者的張力勢所難免,似乎也無法解決。哲學惹人討厭,道理無疑再明白不過了。

忠於真相 難免抽象

無獨有偶,威廉士亦曾就人們討厭哲學的現象撰文,當中的論點與方才提到的批評(二)和(三)大有關連。哲學發展至今,被譏諷為學術遊戲,在一大堆艱澀術語中打轉,變得過於技術化和抽象,缺乏學術訓練的大眾根本無從理解,遑論指導生活。換句話說,哲學太難了,而在變得太難的過程中,它背離了為人生提供幫助的承諾(Williams, 2016, p.365)。對此,威廉士認為哲學的旨趣除了指導生活外,更重要的是好奇心,一種力求正確(getting it right),把事情弄個明白透徹的精神。而哲學的最終原則就是對自己真誠(truthful),即忠於自己的本質,致力探索真相,不越俎代庖,同時承認不足。按此,哲學定必是艱深的,力求正確往往意味討論的內容轉趨抽象難懂,因為探究的再不是表象,而是背後的理據和原則。也就是說,當討論的反省程度愈高,或變得更有系統和理論化時,就是哲學介入其中的表現(Williams, 2016, p.364)。

哪怕在討論一些實際生活議題時,哲學的本性依然不改。以言論自由為例,相信沒有人否認這是對實際生活影響深遠的切身問題,而認真探索的話,我們必須要問:何謂自由?如何訂立界線?穆爾說只有自由的環境,真理才更有機會彰顯。可是為什麼真相那麼重要?到底有沒有客觀真理?不難發現,只要一步一步追問下去,對象必然從具體生活,轉移到抽象而理論化的知識論與形上學問題。由此可見,真誠與力求正確勢將哲學推向遠離實務的境地,而抽象的理據和原則當然難以直接回應實際生活,變成大眾心目中的「無用」。不過威廉士堅信除非哲學忠於自身,否則它也無法為人提供幫助(Williams, 2016, p.365)。

威廉士再三強調真誠的哲學,後果就是變得困難。此固然不一定與「有用」衝突,但也不必然契合。再者,真誠同時更意味着無法預知什麼答案才算有用。倘若以先確知何謂有用的心態研究,往往適得其反,因為這只是自我設限,令人遠離真相。而說到底只有真相才可能有用,膚淺的解答又有何益?最後,真相固然不必有用,就算是有用也不保證能安頓人心(Williams, 2016, p.370)。我們都明白,真相往往比現實殘酷,就好像揭示人生荒謬的哲學,也許只會令人更不知所措。綜觀以上理由,全都指向同一結論:誠實不虛的哲學,不可避免困難而抽象,難有明顯指導作用,自然繼續招人話柄,被人討厭。可是對忠於自己的哲學而言,別無他途。

學術門檻無法逃避

就我看來,參考柏林與威廉士的想法,已然說明哲學被討厭的原委。有趣的是,上述觀點或可對近年哲學普及的熱潮有所提示。仔細想想,一門本質上顛覆日常、困難而無用、注定被討厭的學問,能夠受普羅大眾歡迎,是否有點矛盾?要解釋這個現象,可先分析近年華文界哲學普及工作的成功法則為何。在我看來大體上有兩點:第一,力求簡單易懂,深入淺出;第二,強調提供生活指引或方向,為人生解困。不過,假使我們同意柏林與威廉士,則以上兩點恐怕都與真誠的哲學反其道而行。

就前者而言,既然誠實不虛的哲學不免抽象困難,那麼說什麼問題總可以深入淺出,在我看來不是太天真,就是太輕視哲學了。反對者可能會說,哲學的光譜極為廣闊,有些部門如倫理學或政治哲學等,不必然抽象艱深。可是學問的門檻終究無法否認,不能逃避。例如在數學領域中,我們難以讓不懂基礎幾何學的人明白拓撲學。於哲學討論上,方才言論自由的例子已說明,哪怕是學術門檻較低、相對具體的生活議題,若要深入了解(否則就不算哲學)的話,亦難免涉及真相是否客觀存在等知識論與形上學的抽象討論。強行將複雜的概念簡化,甚或略過對相關抽象原則的討論,只會造就一群把哲學術語掛在口邊,卻不知其所以然的「信徒」。他們其實不了解何謂真正的哲學,這種哲普也不見得有太大助益。

過分渲染解困 廉價心靈雞湯

另一方面,關於為人生解困的哲普取態,首先必須承認,哲學普及若能引領更多人反省人生種種,的確有益人心。不過正如上文威廉士所言,一則力求正確的抽象討論往往與現實議題無關,再者真相不必定能為人生解困,慰藉心靈。將哲學宣傳為「生命的學問」,以指導生活為尚,不單言過其實,也是以偏概全(例如邏輯或本體論哲學,就不見得對實際生活議題有太大指導作用),最壞的情况下甚至會淪為廉價的心靈雞湯。威廉士曾稱這種過分渲染為人生解困的哲學潮流為媚俗,並相信此舉與把哲學變成一種學術或概念遊戲,同樣只會摧毁哲學啟迪人心的希望(Williams, 2016, p.369),我深表讚同。

綜合方才所言,我相信倘若哲學成為大眾風尚,原因很可能是它不再忠於自己。誠然,有更多人了解哲學到底在幹什麼,或令大眾思考更多,肯定不是壞事。可是,如果普及的代價是強作淺白,或總以生活導向和慰藉人心為目標,那麼「哲學普及」,在此特定意義下,大概只能是個矛盾語(oxymoron)。全因困難與無用,甚或令人失望和不安,大概是(真誠的)哲學的本質,被討厭與嫌棄無疑是哲學的宿命。而只有在認清這點的前提下,才稱得上真正了解哲學為何物,才有可能讓哲學走得更遠。這絕非自我感覺良好的托詞,而是遵循哲學古訓「認識自己」(know thyself)下,恰如其分的自我期許。

參考資料

1. Berlin, I. (1999). “The Purpose of Philosophy”. In Concepts and Categories: Philosophical Essay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p.1-11.

2. Williams, B (2016). “68. On Hating and Despising Philosophy”. In Essays and Reviews: 1959-2002.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p. 363-370.

文˙郭柏年

編輯•利永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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