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月1日元旦日,應該是休息及家庭日,但有位爸爸看過我上個禮拜的專欄文章,send message給我,就現今家長父母管教子女出現種種問題,提出他的睇法。
「生活環境優勢,配合錯愛溺愛教育下一代……爸媽先錯,就更教錯下一代!睇各先進地區的……上等人,都是這樣子!所以我都好盡力克己任,只提供最基本的,衣食住行樣樣皆是。例如家人外出,如果交通情况不是太過轉折,我會選擇跟他乘搭公共車輛,而不會讓他太過習慣或依賴坐自己駕駛的車子出來。外出用膳也是最基本。𠵱家有啲大人自己有問題都唔知,佢哋點識去教細路仔?炫耀、自私、乜都有……就係無同理心!點死?……妳應該開班教人做爸爸媽媽啦!跟我認識的朋友均分別很大,所以經常指我是怪獸家長!」
父母不是ATM 責任莫外判
這位爸爸管教子女、培育他們成長的方法,和我的教育方針理念同出一轍。眾生平等,沒有誰比誰高等或低等這回事,孩子生來明明是人,雙眼本來是人眼,何來的白眼狗眼看人低?我們都是平凡人,過大眾化的生活,堅貼地才是正常。食得飽著得暖有瓦遮頭,在父母陪伴下成長,就是幸福。何需被華衣美食,被眾星拱月的簇擁,被捧在掌心呵護?出入坐公共交通工具就是cheap就是低等人,有私家車有司機接送的就是上等人,灌輸這種觀念給子女的,就是真正活生生的低等人。
職業無分貴賤,人格有分貴賤,不過貴賤之間,和財富無關。上流社會有下流人,仗義每多屠狗輩,誰比誰,更高尚?
父母的角色,從來不是ATM;父母的責任,從來不能外判。要判斷是否有資格做父母,已經超越了生仔要考牌的層次,是先要問自己是否符合做一個人所需的條件和資格。那究竟需要的又是什麼條件和資格,大家可有答案?給大家一些提示,價錢和價值、需要和想要、權利和義務之間的分別,自己分得清楚嗎?可以身體力行以行動說明/證明給孩子為榜樣,做參考嗎?
父母只能給子女「黑白」
我重複講過很多次,父母只能給子女黑白,屬於他們生命中的色彩,要靠自己來填滿;對深淺灰色的認知,要靠自己去摸索。父母能給孩子們最珍貴的,不是金錢,不是享樂,不是無止境的縱容和包容,是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做孩子最強大的支柱。放手,讓孩子追夢,為做最好的自己奮鬥。
沒想到的是,我們這類家長,竟然已經成為怪獸!因為醉的人多勢眾,清醒的人少。要是不轉軚跟大隊服從多數,就不能倖免被標籤批評,甚至被排擠打壓成為異類。愈講愈心寒,愈來愈多的校園職場社會欺凌事件,誰是罪魁禍首?
至於開班教父母,若我肯開班,都要有父母肯學。真開班的話,都要好似教育制度一樣,分學前、小學、中學、大學。歡迎大家踴躍提出意見。
文:張慧敏
作者簡介:資深獵頭人,企業培訓顧問,家庭CEO,辣筆寸嘴,擅長對付怪獸家長。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27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