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產電影《給十九歲的我》因未獲片中部分學生同意,甫公映即宣布落畫,並引發紀錄片道德的討論。造成風波的其中一個根源,就是孩子的聲音未獲重視。其實在教育倫理上,大量研究文獻均提倡,教學應從學生角度出發;為人師表,不妨以孩子為中心設想,以防止類似不幸事件再度發生。
早在19世紀,美國哲學家約翰.杜威(John Dewey)已提出,傳統教育讓兒童學習到的多為「旁觀者的知識」,造成了知識狹窄化。在20世紀初,杜威提出進步教育,強調以孩子為中心,注重孩子的興趣和自由,尤其是孩子在學習過程中的主導權,他們學習到的為「經驗者的知識」。
以孩子為中心的理念,香港教育局也有提出。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指引》,教育局以促進學會學習及全人發展為宗旨,推出一整套靈活開放的課程架構,推動學校教育的「範式轉移」—— 由以課本為主導、以教師為中心,轉向多向互動和以學生為中心的學習模式。
教師引導思考 孩子自行研發
今年1月,「感.創.做」伙伴學校——天主教博智小學舉行了為期3天的專題研習課(Wonder Week),在成果展示日裏,讓一眾爸媽見證孩子設計的小作品。小一和小二分別以「愛家小法寶」和「玩具專家」為主題,設計出向家人表達愛的小玩意,以及有益身心的玩具。製成品天馬行空,有廁紙筒砌成的蜂巢,有紙巾盒配合磁石和膠樽製成的「太空戰機」(圖)。這些小發明都是學生之間合作構思出來,沒有教師提供的樣辦可抄襲。這些「自行研發」的背後,就是教師本着以孩子為中心的原則施教的成果。
以孩子為中心,就是從他們的特性及需要出發。孩子喜歡自由、玩、觀察、探索、體驗、自我表達,上面說的「太空戰機」,是在教師帶領下,透過小組協作而成。教師把設計玩具的任務交給孩子,然後引導他們思考:玩具送給誰?目的是什麼?過程中,孩子學會分享製作玩具的小技巧、找出當中的困難和解決方法。
為了讓讀者了解更多以孩子為中心的教育原則,我們可參考英國教育學者Nicholas Bremner歸納的學習者為本教育(Learner-centered Education)十大法則。一,主動參與;二,互動;三,現實生活技巧;四,更高層次技巧;五,切合學生需要;六,分享權利;七,學習自主;八,元認知;九,進展評估;十,以全人為本。
綜合而言,以學生為本的課堂,應該提供機會讓學生主動參與,學生之間以至師生之間存在互動;課堂的設計應該建基於學生當時已有的知識與技能,並且切合學生需要。所謂「元認知」,就是容許學生為自己的學習負責,學生不止學習知識內容,亦從學習中發展終身受益的「學會學習」技巧(learning to learn)。而「分享權利」就是容許學生作決定,「唯一正確答案」不再存在,學生和教師的意見同樣重要。
教育大同致力推動的LBD教學法,就是以學生為本精神的實踐。舉例說,在小二常識科「日日運動身體好」單元下,教師會問學生:「你覺得做運動後的身體狀况如何?」「你想和家人一起做什麼運動?」設定這些問題是容許學生發揮創意及連結真實經驗,容許不同答案。有學生可能會答:玩滑板、做瑜伽、打高爾夫球,教師也會尊重他們的想法,因為運動形式是次要,最重要的,還是希望學生與家人一起做運動,增進感情,培養良好習慣。
文:教育大同「感.創.做」團隊
作者簡介:由教育大同和伙伴學校教育工作者輪流執筆,分享learning by doing理念及最新動態。教育大同是由家長發起的慈善機構,致力蒐羅教育新思維,開拓教育選擇,助大家一起反思,共譜教育的大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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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PaMa 教得樂 第43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