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語文教學有兩個取向,分別着重語文表現的形式,以及語文表情達意的功能。形式與意義,兩者皆同等重要,缺一不可。然而,當我們設計教學活動時,有時會顧此失彼,過分注重形式,而忽略意義。就如一些我們選用的句子,雖然符合語文規則,但在日常生活中,卻幾乎從來都不會這樣用。以下舉例說明之。
「陳大文有口」 不切合生活用語
有幼稚園低班的主題是「我愛我的家」,教師設計了以下「姓名練習」:
請寫上自己的姓名
____有口
____有手
____有眼睛
____有耳朵
這份練習的目的,明顯是讓幼兒重複書寫自己姓名。不過,值得思考的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會否說出句子「陳大文有口」?在什麼時候會這樣說?是否別人不知道陳大文有口,因而我們需要澄清誤會,指出「他其實是有口的」?語文的功能是傳達意思,這句子又表達了什麼?
另一例子,是小學一年級英文科的,男生與女生在對話:
What are the children saying? Write.
Girl: I am a girl.
Boy: I am a boy.
為什麼我們要告知別人「我是男生/女生」?莫非別人看不出來?我們的性別很難辨別嗎?
此外,教師經常會使用命名練習,要求學生說出/寫出不同物品的名稱。例如:在小一英文科課題「Things I bring to school」,有練習展示桌子上各式各樣的文具:
What are they? Write.
a pen, a pencil, a book, an eraser, a pencil case, a school bag, a ruler
這練習的確有助豐富學生的英語詞彙。然而,命名本身是否我們平日會做的行為?假如讀者走進文具店,會否看到每樣文具都會說出它的名稱?這行為是否符合日常生活經驗?
眼耳口鼻到處走?
筆者在小一普通話科的教材中,找到以下兒歌:
你的眼睛在哪裏?在哪裏?我的眼睛在這裏,在這裏。
你的耳朵在哪裏?在哪裏?我的耳朵在這裏,在這裏。
你的鼻子在哪裏?在哪裏?我的鼻子在這裏,在這裏。
你的嘴巴在哪裏?在哪裏?我的嘴巴在這裏,在這裏。
為什麼眼耳口鼻會到處走?掉到不同的地方,不知所終?
最後的例子,是小二普通話科的,練習展現4名學生圍坐交談:
第一名學生說:「我有一雙手,你呢?」
這學生為何需要告訴同學「我有一雙手」?還要反問「你呢?」難道同學們都有不同數量的手?
其實,以上練習的教學目的是闡釋普通話的變調,讓學生明白「一」的不同說法。在「我有一雙手」中,「一」是用第四聲;但「我有一個書包」中,「一」卻是用第二聲。因此,活動強調的是普通話的形式,不是意義。
語文的形式與意義,兩者都同樣重要,不可偏廢。教師設計活動時,宜同時考慮兩者。當教師選用句子時,可嘗試思考一下:自己平日在什麼情况下會說出這句子?這樣分析過後,就可避免出現上述偏重形式而遺忘意義的情况。
文:林浩昌(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作者簡介:由香港教育大學教育及人類發展學院的學者輪流執筆,分享對教育研究、政策和議題的所見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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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PaMa 教得樂 第48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