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今日凌晨疑酒後駕車失事,滿身酒氣腳步不穩,由兩名警員扶上救護車。據知,他未有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治理,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
楊明為撐警藝人,入行22年的他演出過無綫近百套劇集,由「咖喱啡」做起,捱足多年才登上男一位置,近年不時獲安排飾演警察角色,也演過交通警,在劇中的形象正氣。不過,現實中的楊明曾多次犯事,非首次醉酒出事。2015年,楊明曾被發現飲酒後開車,他當年曾表示︰「諗住小心點駕車回家,點知衰咗,所以飲酒後一定要做乘客!」
2005年,楊明被發現將座駕停在佐敦道中間行車線,他當時在車內睡覺。警方到場後,他接受酒精測試並證實超標後被捕,其後被判罰款7000元及停牌1年。
2006年,楊明被夜店拒絕入場而襲擊保安員,被判守行為。
2007年,楊明在守行為期間又飲醉酒,走入便利店並兩度以回鄉卡付款不果,隨即破壞店內物品而被捕。他之後因刑事毀壞罪成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向便利店賠償3880元。
2020年,楊明有份投資的燉湯店遭食環署檢控無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