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捲錢債糾紛遭滋擾】麥長青申禁令索償 法庭判敗訴 (18:08)

文章日期:2020年09月28日

麥長青(麥包)妻子林孜,6年前捲入炒賣iPhone受騙案,事後引發錢債糾紛,麥長青更遭被告一方派員到電視城及他代言的安記海味追討。麥包認為事件令他失去代言機會,甚至遭無綫雪藏,要求法庭禁止對方作出滋擾行為和賠償約800萬元的損失。

高等法院今(28日)頒下判辭,認為麥包欠缺直接證據,裁定他敗訴,下令雙方各自向對方支付訟費。原告為麥長青,被告為黃美芳,以及黃任董事的天時達(香港)有限公司。被告另向麥包提出反申索,要求他還款逾百萬元,惟同樣遭法庭拒絕。

法官在判辭形容,麥包作供時表現坦率,屬誠實可靠的證人;不過法官對麥太林孜的部分供辭有所保留,例如麥太聲稱被告多次來電滋擾,卻只能提供一段語音信息作證據,相關信息甚至沒提及被告的名字和涉案款項。當麥太解釋為何不向法庭提供其他語音信息時,相關供辭亦不清晰和不一致。

就原告指稱被告曾到電視城和安記海味滋擾,法官指出上述事件欠缺閉路電視片段、目擊證人或事發照片佐證,形容原告的案情大多來自傳聞。法官又指,原告不透過法律程序要求無綫交出涉案的閉路電視片段,或有商業和個人考慮,惟有關片段屬本案重要證據,認為原告未能證明被告作出誹謗言論,裁定原告敗訴。

【案件編號:HCA254/16】

(即時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