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為合約案出庭 老公蕭唯展全程旁聽 (23:05)

文章日期:2021年10月04日

江若琳與寰宇老闆林小明纏繞約7年的經理人合約糾紛,今天(4日)於高等法院開審,由雙方作開案陳辭,預料明日傳召證人。林小明於早上9時30分現身法院,20分鐘後,江若琳在老公蕭唯展(前藝名蕭潤邦)陪同下到場。其間,江若琳稱因有突發事件,要先離開並到律師樓準備文件,留下老公蕭唯展繼續在庭內旁聽。而庭上透露,寰宇在涉事年份可以從江若琳的收入抽取65%佣金。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為江若琳(原名江玲)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甫開庭時,代表江若琳的大律師透露,將會爭議寰宇施加不恰當的影響力,導致江若琳簽下涉案合約,質疑寰宇有意壓迫江若琳,損害江若琳的權益。

寰宇一方在開案陳辭表示,江若琳成為歌手之前,於2003年與另一間模特兒公司簽訂經理人合約,翌年5月才與寰宇簽訂10年合約。寰宇一方強調,該份合約表面上為期10年,實際上為期15年,因為寰宇與江若琳簽約當日,已告知會將合約延長至15年。

江若琳一方陳辭表示,合約列明寰宇在限期屆滿時,有權反對江若琳尋找第三方擔任經紀公司,意味合約可以再延長多5年,「可以綁住她(tie her down)足足20年」。

庭上另一爭議,在於合約列明「藝人之收入」的意思。寰宇一方表示,「藝人之收入」是指寰宇與江若琳一起賺取的收入,屬雙方合資所得。暫委法官廖文健一度質疑,從合約的上文下理去看,「藝人之收入」似乎是寰宇以託管人身分,替江若琳保管的報酬。

【案件編號:HCA1225/2014】

相關新聞:跟前經理人公司爆合約糾紛 江若琳出庭應訊兼貼相自勉

(即時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