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的合約糾紛,今日在金鐘高等法院續審,主要就江若琳的合約年期和雙方分帳比例問題作出爭辯。
寰宇公司負責人林小明表示江若琳由第一日開始已知道合約年期長達15年,因公司所有新人的合約年期均為15年。他亦曾說過如江若琳離開娛樂圈,公司不會追究她欠公司的債項。被問到江若琳片酬時,林小明稱每部片酬也不同,最後一部內地劇是160萬元人民幣(約193萬港元)。
談到2014年在友人生日飯局上發生不快事件,林小明認為是江若琳與外人串謀製造的飯局。他指江若琳之前曾說不想跟黃柏高(Paco)的公司出歌,但在飯局上又表現得很開心,感覺很想和Paco合作,其間有人發生爭執,玻璃杯跌落地,林小明鬧江若琳「手指拗出唔拗入」,不滿有人干涉其公司內部事情。
辯方大律師問林小明是否多次向傳媒指江若琳「反骨」和「貪錢」,他說︰「我覺得沒錯,我只是講事實。」林小明在庭上自爆從其中一位證人處,得知江若琳過去10年有約700萬分帳,被法官質疑他不能接觸證人。
因天雨關係,案件延期至下周一(11日)續審。法官再三提醒林小明不要再接觸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