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原名林明樂)前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他承認「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罪,須還押候判。他隨後申請推翻認罪答辯,再重新認罪,被判監18日、停牌兩年、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及罰款2000元。楊明不服刑罰提出上訴,昨天被高等法院駁回,須即時服刑,並由囚車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
頭戴Cap帽、太陽眼鏡及口罩的楊明女友莊思明,今日下午1時40分包到冚抵達荔枝角收押所。攜帶了大袋物品的她一臉憂心,被問到帶了什麼給楊明時未有回答,只叮囑傳媒小心跌倒,隨即進入探訪登記室,與拿着一袋日用品的一男一女會合後,再跟隨懲教署職員進入收押所,該對男女未知是否楊明父母。3人於一小時後離開,莊思明揮手及停下來拍照。她被問到楊明氣色如何時說︰「多謝關心,多謝關心,ok啦!」與莊思明同行的男女被問到楊明情况時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