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宅男女神「雞排妹」鄭家純(現名鄭采勻),前年5月於網上直播時跟網紅陳沂起爭執,被指公開對方的電話號碼。陳沂因頻遭不明來電騷擾,控告鄭家純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地方法院昨天(11日)判鄭家純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12萬元,可上訴。判決出爐後,鄭家純除了在社交平台發文稱會上訴外,又跟陳沂展開隔空罵戰。
鄭家純今日又在社交平台撰文稱未有攻擊陳沂的家人等等,陳沂截圖後在自己的社交平台分享及回應︰「家純啊~看到妳這樣口不擇言,我真的很興奮!!」陳沂昨天在地方法院宣布判決後,於社交平台透露打算繼續提告民事訴訟。她說︰「民事部分已經提告,求償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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