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理人余毓興入稟告違約 張栢芝遭索償1276萬

文章日期:2020年07月25日

【明報專訊】40歲張栢芝跟前經理人爆出合約糾紛,前日遭前經理人及經理人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她違約及追討片酬,索償至少1276萬元。原告依次為余毓興和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被告為張栢芝。入稟狀稱張栢芝未有履行電影合約,及違反經理人合約,要求她賠償,並要求張栢芝公開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的收入帳目。昨日聯絡張栢芝現時的經理人Emily,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入稟狀指出,張栢芝和余毓興於2011年7月簽訂了一份「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為期8年。根據合約,余毓興答應先支付4000萬元予張栢芝,即每部電影1000萬元的片酬。2012年5月,余毓興與張栢芝再簽定「張栢芝兩部電影片約合約」,余毓興並預先支付276萬元部分款項予張栢芝。另2014年7月,次原告又與張栢芝簽定一份「全球獨家演藝經紀協議(補充合約)」,以更新2011年簽定的經理人合約。

要求栢芝公開4年收入帳目

余毓興在入稟狀中稱,張栢芝沒有履行該電影合約,要求張栢芝退款276萬元,以及追討相關的訟費、利息等。另次原告則指,張栢芝違反了經理人合約,要求張賠償,以及退回1000萬元作為張栢芝無履行電影合約的賠償,並要張栢芝公開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的收入帳目。

昨就余毓興和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張栢芝一事,聯絡張栢芝現時的經理人Emily,至截稿前仍未有回覆。

近年減少拍戲 專注照顧3子

張栢芝入行逾20年,入行初期獲周星馳發掘拍攝電影《喜劇之王》一炮而紅。之後在影圈發展順暢,憑《忘不了》奪第23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主角」。張栢芝近年專注照顧3名兒子,拍攝電影數量不多,多年前曾與張東健及章子怡拍攝《危險關係》,於2012年上映;以及跟韓星T.O.P.合演的《失控‧幽靈飛車》。去年張栢芝獲周星馳邀請,相隔20年再合作,為《新喜劇之王》特別聲演,兩人在錄音室再碰頭。

【案件編號:HCA1227/20】

娛樂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