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所謂「清官難審家庭事」,藝員名人跟家庭成員因不同問題要對簿公堂的例子,歷來也不少。陳慧琳的奶奶沈靜聲稱遭女兒劉建芝恐嚇及襲擊,禁止女兒跟父母接觸及返家,並追討賠償。今年9月,無綫前藝員張韋怡告姑仔潘碧玉誹謗,要求法庭頒禁制令,並就聲譽受損要求被告賠償及作出書面道歉。
周永恒與趙頌茹(阿Yu)2010年結婚育有兩女,婚後前者出軌並對老婆家暴,阿Yu要求離婚,搬返娘家又遭周永恒恐嚇,他被捕判監兩個月,緩刑18個月。
陳復生(現名陳薇光)與何東舜銘離婚時,因贍養費問題鬧上法庭。葉翠翠與丈夫周曉東(Raymond)2015年結婚,Raymond的前妻就贍養費與女兒生活費問題興訟,結果翠翠新婚沒去度蜜月,而是陪老公上庭。
至於子女與生母對簿公堂,不得不提1990年代「鄧家爭產風波」,新馬師曾死後,遺孀祥嫂與4子女因遺產分配問題告上法庭,持續近10年,直至2006年祥嫂敗訴才落幕;翌年一家人又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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