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鴻萍被控11次逃稅

文章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明報專訊】1982年港姐季軍寇鴻萍被告發在9年間逃稅11次,包括假稱與父全年同住、僱員出糧及辦公室助理支出等,累計涉款至少逾百萬。寇鴻萍遭稅務局票控蓄意逃稅,昨(17日)前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1.1萬元保釋至明年2月2日再訊。

被告寇鴻萍(59歲)報稱居住港島半山堅尼地道,她被票控11次蓄意逃稅,控罪書上指是有人告發被告犯案。據控罪書,被告涉及3個範疇的逃稅:在2008年至2017年期間,5次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無付出十足費用;3次在「梁寇鴻萍公司」損失帳上聲稱,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元;及3次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聲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在該些年度內,每年分別獲9.6萬元薪金。

有人告發 上庭後歎鮑魚

寇鴻萍昨早上庭,離開法院後,午飯時往歎鮑魚。她在facebook分享照片,感謝老闆招待午餐,似未受官司影響心情。寇鴻萍現任保險公司高層,她的社交平台不時分享跟下屬的照片,鼓勵「交單」。寇鴻萍早年活躍社交界,近年專注做保險女強人,較為低調。

她經歷兩段婚姻,首任丈夫為「70年代機械大王」唐全的兒子唐基華,二人育有兩名女兒唐貝詩與唐貝欣,離婚收場。2003年再婚下嫁梁廷鏘,2010年他曾涉迷姦女模特兒案,警方經過半年時間調查後,認為證據不足,在請示律政司的意見後決定不提出檢控。寇鴻萍經常在社交網貼出跟老公梁廷鏘合照,大曬恩愛。

【案件編號:ESS18088-18098/20】

記者:何進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