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衝紅燈認危駕6.17判刑 柳俊江離庭盛裝花墟買花

文章日期:2021年06月04日

【明報專訊】無綫新聞前記者柳俊江涉於去年12月,在尖沙嘴駕駛私家車期間疑衝紅燈,與一輛電單車相撞,他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代表柳俊江的資深大律師許紹鼎求情指,現與太太分居的柳俊江正努力做一個好爸爸,望法庭考慮案情輕微、柳坦白認罪予以輕判。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押後至6月17日判刑,其間為柳俊江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准他保釋外出,但須交出駕駛執照及不得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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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紹鼎為被告柳俊江求情指,被告坦白認罪,事發後留在現場配合警方調查,表現合作。案中受傷的電單車司機即日出院,傷勢對他沒造成長期影響,另外,當時電單車於黃燈轉綠燈期間行車,故本案亦非只被告一方有責。再者從附近K11 MUSEA的閉路電視截圖可見,當時被告正留意左方車輛而忽略了已轉的紅燈,非刻意犯案。

與太太分居 努力做好爸爸

許紹鼎續指現年40歲的被告與太太正分居,兩人育有一對分別4歲及6歲子女,被告月入3萬元,來自其製作公司及零售生意。許形容被告是一個飽受經歷的人,正努力做一個好爸爸,望法庭判處罰款或非監禁式的刑罰。

案情指去年12月29日晚上7時許,柳俊江駕車從尖沙嘴梳士巴利道18號一停車場開出,其間未有依交通燈號指示停車,撞倒駛至梳士巴利道與漆咸道南交界的一輛電單車,電單車司機倒地受傷,入院後即日出院,須請19天病假。

柳俊江離開法院後,下午在社交網分享到旺角花墟買花照片,留言:「盛裝到花墟,本來想買風信子,搵唔到,買包種子,重新栽種明日的花。」

【案件編號:KCCC10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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