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駕罪判160小時社服令停牌半年 柳俊江鬆口氣:剪個靚髮搭巴士

文章日期:2021年06月18日

【明報專訊】無綫新聞前記者柳俊江去年與太太鬧離婚,又涉及兩單官司,其中一單官司涉去年12月29日晚上,他駕駛私家車從尖沙嘴一停車場開出,其間未有依交通燈號指示停車,撞倒駛至梳士巴利道與漆咸道南交界的一輛電單車,電單車司機倒地受傷,柳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他早前承認控罪,裁判官昨天(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處柳停牌6個月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自費上駕駛改進課程。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亦提醒柳在停牌期間不得駕駛,否則隨時入獄。戴上眼鏡的柳身穿棕色西裝外套配藍色格子襯衫,聞判刑時一臉平靜。

兩單官司總算告一段落,柳俊江昨日在社交平台有感而發:「今天才是2020的終結,看似無盡的憂愁,在陽光下化為灰燼。無窮無盡的低谷,回頭一看,成了一片值得留下足印的遠景,前面還有高有低,但沒有恐懼埋伏。一路上學懂了很多,是人生寶貴的一課,更看清楚自己的種種缺陷,珍惜還有一點可貴的地方。很久沒有過鬆口氣的感覺,連喝水都不能好好享受。就在此刻,重新開始,為自己大叫一聲:加油!」他還換新Look,「剪個靚髮,換件舒服嘅衫,繼續出發……去搭巴士」。

攝影:劉永銳

【案件編號:KCCC10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