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封「遺產界KOL」 梅啟明否認游手好閒

文章日期:2021年12月10日

【明報專訊】梅啟明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稱開拍電影《梅艷芳》的安樂影片侵犯商標,要求法庭禁止電影公司繼續侵犯商標,強制交出所有侵犯商標物品,申索賠償、利息等。梅媽(梅覃美金)即發聲明跟兒子梅啟明劃清界線,稱從未參與此事,亦不會參與此後相關事宜及評論。梅媽接受傳媒訪問時斥梅啟明財迷心竅,什麼都講錢,不是人,梅媽稱若梅啟明要告電影公司,便斷絕母子關係。

梅啟明接受無綫《娛樂頭條》訪問,表示之前發過3封信給電影公司,但沒有正式回應。至於網民指他為何電影開拍時不交涉?他反駁那時未知電影內容,未成事點去告人?對於梅媽聲言跟他斷絕母子關係,他說老人家不理解商標情况。提到被網民封「遺產界KOL」,他顯得介意斥道:「我喺香港乜嘢都有做,你啲人又話我冇做、行行企企,我做嘢使唔使同全世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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