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2歲內地藝人吳亦凡去年7月被內地網紅都美竹爆出「選妃潛規則」,其後北京公安以吳亦凡涉嫌強姦罪依法刑事拘留。直至昨日,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吳亦凡除被判刑外,央視新聞還報道他涉及偷逃稅,被追繳併罰款共6億元人民幣(約6.5億港元)。都美竹在吳亦凡判刑後在微博留言:「終於等到了!」之後再發長文:「正義雖遲但到。」
娛樂組
吳亦凡去年被內地網紅都美竹大爆「選妃潛規則」,表示當中包括未成年少女。雖然吳亦凡曾否認及表明會提告,但都美竹繼續在微博爆料,撰千字長文,除詳列房事對話及過程外,還爆出揞口費由8000萬人民幣加至2億元人民幣等。都美竹表示爆料後遭騷擾,但她不怕,列出吳亦凡罪狀,稱手裏的東西,最少可送吳亦凡10年牢飯。事件持續發酵,吳亦凡形象跌至谷底,代言品牌均與他割席,演出作品被下架,被指是劣迹藝人。其後吳亦凡被北京公安以涉嫌強姦罪依法刑事拘留,當時官網「平安北京朝陽」發布吳亦凡被捕消息:「針對網絡舉報的『吳某凡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等有關情况,經警方調查,吳某凡(男,30歲,加拿大籍)因涉嫌強姦罪,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
涉偷逃稅 罰款6億人民幣
事件至昨日終有判刑,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以強姦罪判處吳亦凡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吳亦凡被控於2020年11月至12月期間,在其住所先後趁3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朝陽區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
央視新聞報道指吳亦凡除性侵案外,還涉及偷逃稅,被追繳併罰款共6億元人民幣。報道指,前期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根據有關方面線索和稅收大數據分析,依法對吳亦凡2019年至2020年期間涉嫌偷逃稅問題展開稅務檢查。由於吳亦凡大量經營信息、資金往來涉及多家境內外關聯企業,案情較為複雜,北京市稅務部門會同相關稅務機關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調查,目前案情已經查清。經查,吳亦凡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採取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通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0.95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84億元。稅務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吳亦凡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6億元人民幣。
都美竹自爆不停被網暴
都美竹得知吳亦凡判刑消息後,在微博留言:「終於等到了!」她之後再撰長文吐心聲,又稱:「正義雖遲但到。」她表示去年的網絡舉報後,配合公安機關做了兩個月筆錄,由於案件保密性和隱私性,一直沒回應相關問題。時隔逾一年,她已成為思想成熟的大人,為之前說過一些極端和幼稚的話道歉,又表示自己非網民所稱讚的女英雄,只是一個勇敢了一些的普通人,頂住壓力說出真相。她指勇敢說出事實,因而成為集體炮轟對象,她曾無數次崩潰和腦海裏出現輕生念頭,在等待的過程有多久,就被網暴了多久,被斥不檢點、心機女、敲詐勒索等。她說:「我被傷害了,合法維護自己的權利有錯嗎?難道他是明星有粉絲,就可以肆無忌憚,就應該被原諒嗎?」她感謝中國的法制,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罪犯,即使是大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