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張婉婷執導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公映數天引發連串爭議,片中女主角王卓聆(阿聆)與佘麗薇(阿佘)向傳媒控訴曾反對電影公映,之後又有第3名主角「香港小姐」江冰瀅撰長文寫感受,稱當時被拍攝團隊誤導才會簽下同意書。張婉婷周日(5日)到戲院謝票時,宣布電影由2月6日起暫停公映,待大家釐清究竟發生何事,才決定電影會否再上映。陶傑前晚在電台節目《光明頂》與馮智政討論及拆解此事,認為責任不在張婉婷,形容是芝麻綠豆大批鬥。
對於阿聆撰寫的萬言書,陶傑說︰「當初她(阿聆)有否同意拍這部紀錄片?她的家長有否同意?學校與導演有否用威迫、不人道的方式,以長達10年『屈」她拍這部紀錄片?」
借馮寶寶為例
陶傑認為父母幫當時未成年的學生揸主意,簽了同意書,這些學生長大後有什麼不滿,應該向自己家長投訴;如果家長覺得學生拍攝時很辛苦、抑鬱症、要哭訴等,家長應向校方表達,亦可提出退出,不應埋怨導演。他借童星出身的馮寶寶為例,「等於當年馮寶寶,說自己小時候拍戲晚晚捱通宵,好辛苦。馮寶寶長大後不能投訴導演珠璣或李晨風,而是父親馮峰。有責任的不是電影公司、不是導演,而是馮峰」。
對於有揣測事件跟張婉婷加入政府「推廣香港新優勢專責小組」有關,陶傑稱沒證據,故不討論,各人心知肚明。電影人文雋在社交平台同意陶傑的說法。Ben sir亦發文指責任在學校。《給十九歲的我》截至2月5日,累計票房過千萬元。
娛樂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