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已故台灣製片人欠1425萬酬勞 曾志偉上訴獲勝 遺產繼承人須還款

文章日期:2023年03月09日

【明報專訊】據台灣傳媒報道曾志偉向已故製片裴祥泉的繼承人提告,追討5700萬新台幣(約1425萬港元)欠款,一審判曾志偉敗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昨日改判裴祥泉的3名繼承人,應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付曾志偉5700萬元;全案可上訴。

曾志偉代表律師稱曾志偉與裴祥泉合作多部電影,並就他在台灣主演、執導電影所得報酬等款項,皆由裴祥泉收取處理。雙方2003年做結算,確認裴祥泉在2003年3月18日應還曾志偉5700萬元。2015年5月23日裴祥泉離世前,未歸還款項,因此向繼承人求償。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曾志偉無法提出與裴祥泉有5700萬元借款關係,駁回曾志偉的請求。曾志偉上訴,高院二審認定曾志偉與裴祥泉的結算書據,經送法務部調查局進行筆迹鑑定,確認是裴所親書,足證兩人確實存在委任關係,裴祥泉欠5700萬元未還,判決繼承人須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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