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啲:色迷迷、開黃腔 = 性暴力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11日

【明報專訊】很多人不知道性侵犯(Sexual Harassment)及性暴力(Sexual Violence)的分別,王秀容指出性侵和性暴力基本上同義。性侵一詞由上世紀六七十年代起開始被廣泛採用,但近年外地傳媒開始使用性暴力一詞;加上早年世界衛生組織也採用性暴力作定義,故認受性更高。「不過,由於性暴力的字面意思容易令人聯想到暴力,才會以為是不同事件。」其實任何人在行為、言語及態度上對別人身體作出有性意味的冒犯,令對方感覺恐懼、受威嚇或羞辱,均是性暴力行為。性暴力包括:

身體接觸:如強姦、非禮、強迫口交、不受歡迎的身體接觸

非身體接觸:偷窺、露體、色迷迷眼光、逼別人看色情影片或在對方拒絕下仍送上自己的性感照

言語:猥褻言語、對別人身體作猥褻評價、不受歡迎的性邀請或對方拒絕下仍追問性經驗

相關字詞﹕每日明報-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