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啲:夢遊犯罪也難逃法網

文章日期:2018年09月10日

【明報專訊】夢遊中胡作非為,需否負上刑責?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無論任何情况下觸犯刑事罪行,基本上難逃法網,不能輕易以夢遊卸責。「即使獲權威的精神科專科醫生評估,認為疑人未能完全控制自己行為或不宜答辯,亦並非可以無罪釋放,因醫生可建議法庭頒發醫院令,安排疑人強制入院治療。」若涉及嚴重罪行如謀殺或性侵等,醫院令可以是無限期,直到醫生判定患者適合返回社區生活,否則終身住院。

陸表示,法庭不一定要裁定被告有罪,才可頒發醫院令,即使判定無罪或不宜答辯,但擔心疑人會危害自己或他人安危,亦可以判醫院令。被判有罪的精神病犯人會收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由懲教處監管;獲判無罪但被頒發醫院令,則安排入青山醫院,由醫護人員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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