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陷不安憂慮 觸發抑鬱

文章日期:2018年11月05日

【明報專訊】根據教育局對欺凌定義,必須同時擁有下列三個元素:

1. 重複發生

2. 具惡意

3. 權力不平衡

不過,吳浩希認為網上欺凌的定義有些少分別,「因為網上世界不涉及權力,網民之間沒有貧富及地位的界限」。另外,相片或資料被上傳一次後,已可廣泛流傳,不停被人瀏覽,欺凌者毋須重複上傳。因此,網上欺凌的定義可簡化為兩個標準:故意騷擾或傷害的行為,以及涉及電子通訊設備或科技。

無論現實或網絡欺凌,都會對受害人留下難以磨滅的傷痛。葉志豪指出,被欺凌的受害人情緒會大受打擊,出現不安及憂慮,嚴重會觸發抑鬱,日後對人的信任也會受影響。有名中學生的相片被改圖後,在社交平台上瘋傳,之後他害怕與人合照,怕再次被改圖;認識新朋友時更不敢說出自己真名,怕會被人在網上搜出之前的改圖相片。

如不幸成為受害人,吳浩希有以下建議:

1. 若認識攻擊者,直接要求對方停止攻擊

2. 如不認識攻擊者,最好不作回應,避免愈描愈黑,否則引來更多網民注意

3. 將惡意攻擊的留言截圖,向社交平台舉報

4. 暫時不上網或隔絕部分網民,遠離相關的信息留言,待自己負面情緒減少,不受事件影響心情及生活,才重新上網

5. 向可靠對象如父母或社工傾談,獲得關心及支持

勿輕易公開個人資料

網絡世界無界限,吳浩希叮囑大家小心處理個人資料,別輕易公開,而且要遠離欺凌。「特別是網上有些人常出帖留言批判別人,建立網上攻擊文化,自己隨時反成為目標。」有名中學生經常在網上論壇批評他人,有日因欠同學數十元,被同學在網上攻擊,令男生非常困擾。「朋友間習慣網上評論,大家紛紛留言,男生最終明白自己以往為別人帶來很多傷害。」最後男生要刪除網上戶口,暫停上網。

如被網上欺凌,可向以下機構求助:

■香港家庭福利會

熱線電話及WhatsApp:5592 7474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北角樂Teen會

查詢:2561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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