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s. in Germany:親力、親為、親子

文章日期:2019年01月10日

【明報專訊】早前看到報章報道,香港有家長希望教統會能為較多時間照顧孩子的外傭提供育兒課程,我頓時語塞,為何自己的小孩不是自己教,而把責任推到學校、老師、甚至外傭身上?外傭的責任本應是煮食、做家務及保姆工作,何時開始要秉承為僱主教育兒女,甚至乎充當英語老師的職責?雖然香港百物騰貴,很多家庭的父母也要出外工作,為口奔馳,但如果生了小孩但自己不教,只為他們報讀繁多的興趣班,把教育責任及生活日常通通推給別人,就算小孩琴棋書畫樣樣皆精,能操多國語言甚至文武雙全,那他/她的成就也只為滿足其父母的虛榮了吧。

日託保母須申領牌照

在德國,大部分家庭都會親力親為處理家務,當然亦有人會聘請鐘點家庭傭工,費用並不便宜。如果要像香港一樣從亞洲聘請外傭來德國工作,月薪也平均要二千歐元,而且要提供政府規定的保險,技能培訓和福利,開支不菲。政府亦會保障外傭只需負責合約上列明的職務,如有違規,亦屬違法。至於在平日若父母都需要工作或其他因素,不能自己帶小孩,在德國也提供不同的日託服務。

日託保母(Tagesmutter)是在德國很常見的家庭式託管服務,她們基本上可分作三個種類,其中最常見的是在自己家中照顧最多五個小孩;亦有兩個保母共同租用另一個地方於日間照顧最多九個小孩;而最後一種則是保母去所需服務的家庭照顧最多四個小孩。接受託管的小孩年齡由六個月至四歲不等,而這些日託保母入職前亦須申領牌照,並接受營養學、育兒和急救培訓課程,每年更需要上一至兩天更新育兒課程,以確保他們的知識與時並進。任何在職父母不論家庭入息多與少,只要有需要,亦可以向他們居住城市的福利局申請日託保母服務,當局會因應個別需要和居住地區而編配合適的人選。

父母子女保母三贏

在德國的日託保母不會教小孩學術上的知識,只是好好看顧及提供早午餐便可以了,一般日託保母每周工作四至五天,每天六至九小時,她們是受薪於市政府,而薪酬視乎於每周工作時數及所照顧的小孩數量,如果是在外租用地方作託兒服務會另有津貼;至於受託小孩之父母當然需要付費,月費視乎家庭年收入而定,入息愈高付費愈多,形式有如付個人入息稅一樣,但年終可以申報退稅。這種日託服務在德國非常流行,在職父母可放心將小孩交託給已領牌及有豐富育兒經驗的日託保母代為照顧,好讓自己努力工作無後顧之憂;而大眾眼中的「師奶」,亦可透過培訓而成為日託保母,投入社會服務,幫補家計;所受託之小孩亦可學習群體生活,互諒互讓,是真正的三贏局面。

作為父母,養育兒女是一輩子的責任,你希望他們成為怎樣的人,有怎樣的品格,完全在於父母的教育方式;如果給外傭教,小孩只會成為外傭教育模式下的人,甚至其影子。正如我常說,性格是天生,品格是父母培養的,與其說外傭的過分照顧而孕育出港童,各家長倒不如由身教開始吧!

文:豆媽

相關字詞﹕親子 保姆 德國 每日明報-Colum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