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城市:四萬宗塌樹 四萬戶停電 塌樹也是基建失靈元兇?

文章日期:2018年09月30日

【明報專訊】轟隆。一道閃光劃破夜空,斗大雨水拍打窗戶,屋在搖,水正濺。轟隆,電視無聲關上,剩下一片漆黑,停電了。

超強颱風山竹本月16日襲港,有逾四萬戶居民電力受影響,佔全港住戶數目257萬戶的1.6%。但原來數字並不包括停電多日的上水天平邨天祥樓384戶和將軍澳嘉悅372戶。

蕭蕭風聲,開不了門。點起燭光,悶熱非常。

中電解釋這兩個屋苑停電都是由於設備受損,供電其實正常,因此不計算在電力受影響的居民數字之中。

窗框留下長長的膠帶痕迹,跑到樓下充電,陪伴半世紀的大樹倒下了。

搶修後,又回復正常。原來塌樹倒過來又變了造成停水停電的元兇。

山竹過後,滿目瘡痍,幸無一宗人命損傷,前天文台長林超英大呼香港好嘢,有人揑把汗說香港只是好彩,更指「如果吹正」有機會塌樓,也有人問,為何中電用戶今趟特別倒霉?到底應如何評價香港基礎建設的強弱?如何做好預防?

迷思一:中電用戶行衰運?

樹壓電纜 水浸機房

山竹吹襲期間,全港多處發生停電事故,其中天平邨更停水停電逾五日,至21日晚上才陸續恢復電力,表面看來,香港的電力設施不堪一擊。

香港理工大學電機工程學系鄭家偉教授接受訪問時表示,中電和港燈的電力負荷程度其實足夠抵擋十號颱風,今次大規模停電主要是因為塌樹壓壞電纜和水浸令機房短路。他指出:「一旦停電,就會無電給水泵,因此無電多數都會停埋水。」據他了解,因颱風導致有水滲入天祥樓15樓機房,使供電設施斷路而火燭,燒毁儀器,因此令11至26樓停電,公眾照明、升降機、食水及沖廁水亦受影響,居民在炎夏中苦不堪言。「中電供電給客戶,是不包括保養設施的,一旦供電母線被燒就會跳大掣。屋邨之後要出招標書找承建商維修,並不容易。」基於減低意外風險的考慮,他一直主張機房不能有窗,防止接觸外面,否則漏水會令線路短路。此外,為防範一旦發生意外仍有電可用,他建議,大廈設備後備的電源、或是兩條供電母線。

裝置損壞 非供應出事

港燈回應查詢時指出,除杏花邨外,港燈用戶電力供應大致正常。打風導致港燈部分向杏花邨供應電力的裝置,以及屋邨本身的電力裝置均受水浸問題影響,以致未能正常供電,共有八座的用戶、杏花新城和部分邨內設施的電力供應一度受到影響,經搶修後,電力於17日凌晨陸續恢復正常。中電則指停電主要是郊區地方,特別是新界北區、元朗及西貢,因為供電設施嚴重損毁,包括倒塌的電線桿數目眾多及架空電纜超過三百處受損,不少是被大樹壓壞。據發展局數字,截至9月26日收到的塌樹報告共46,531宗,當中11棵屬政府《古樹名木冊》內的樹木。

架空電纜 抵風不抵樹

為何中電的停電報告比港燈嚴重得多?鄭家偉稱港島區電線埋在地底比較安全,但新界的架空電纜處於戶外,雖然架空電纜能承受十號風球風力,但電線仍有可能被吹斷,更常見的是被樹壓倒。而且,打風時大家不出街,在家開冷氣,負荷增加,電壓或會出現驟降。「國際標準下,電力驟降維持在0.1秒內可以接受,但一些電器,如升降機或醫療設備會對電力敏感一些,可能會引致跳掣停電。」據消防處回覆,在山竹八號風球懸掛的廿七小時期間有455宗困𨋢事件。有效預防停電的方法,是在電器安裝不間斷電源供電器(UPS)以及電壓驟降補償器。

鄭家偉又憶述:「尚記得小時候常停電,但現在兩間電力公司的電力充裕,而且電力供應系統都穩定了,機房防水好了,現在好少停電,山竹令多戶停電的事件是近年少見。」

迷思二:山竹打正 高樓會倒塌?

樓愈高 擋風要求愈高

山竹吹爛多棟樓宇玻璃幕牆,令人觸目驚心。資深工程師黎廣德直言,如果山竹正面吹襲香港,持續250公里的風力襲港60分鐘以上,將會導致高樓大廈倒塌,因此香港今次只是好彩。香港工程師學會結構分部前任主席劉志健持相反意見,強調香港樓宇風力設計要求甚高,即使山竹登陸香港,都不會出現塌樓。

根據二○○四年房屋署的《香港風力效應作業守則》,規定90米高樓宇可承受風速每秒49.2米,即時速177公里。而500米高以上的樓宇可承受風速每秒59.5米,即時速約214公里,意味樓宇愈高,對抵擋風力設計要求愈高。同時,每棟大樓設計時會因應地形和高度等因素,加上安全系數,一般為1.4倍,即90米高樓實際可承受風速為時速247.8公里,而500米高樓則可承受299.6公里。

ICC可打橫搖晃一米

山竹在橫過呂宋時,中心附近最高持續風速為每小時240公里,劉志健強調:「就算山竹正面吹襲,香港建築都頂得住,結構不會產生問題。而且香港地理位置特別,通常颱風會先穿過菲律賓才來到香港,風速會減弱,至今都未試過持續250公里的風力襲港60分鐘。」

而他亦指出,大樓受颱風吹襲時搖晃是正常的,「樓宇就像一把間尺,有柔軟性。屋宇署條例容許484米高的ICC可以打橫搖晃一米,用作卸力,只是一般市民不習慣大樓會移動」。不過,他亦指出由於多數舊樓無主力牆,主要是由樑和柱構成,因此在風力下擺動會大一點,而現代建築物有結構牆,會「硬正」點。

新守則降風力要求?

黎廣德回應反駁稱,樓宇的風力標準與山竹的持續風速已相當接近,而且雖然附加安全系數,施工時也會出現不準確情况,如落石屎不足,未必可以承受到設計風力的1.4倍。加上,《香港風力效應作業守則》設有一九七六年、一九八三年和二○○四年三版本,新版本降低了樓宇的風力要求。

二○○四年將建築物抗風標準,由原來500米建築可承受風速每秒64米,即時速約230公里,下調至可承受風速每秒59.5米,即時速約214公里。因此,曾有報章指出2003年落成的IFC二期的抗風標準可以抵禦二○一○年颱風鮎魚,二○○八年的ICC則不然。「下調標準的原因有兩個,一來是因為發展商為降低成本不想用高標準,二來是因為科學提升令風力估算的數據更準確,可以降低設計要求。」不過,他憂慮超強颱風由50年一遇,變成兩年一遇,現時颱風的測量不等於可以等同將來的數據,因為氣候不斷變化,「是時候再檢討守則,提高樓宇風力要求,今次玻璃幕牆的破裂明顯見到設計參數追不上現實」。

【防風篇】

文//彭麗芳

圖 // 中電提供、資料圖片

編輯 // 林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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