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英姐被沒收手推車四天後的早上,我與「拾平台」的代表陪她一起到土瓜灣政府合署,因為忘了帶身分證,她馬上返回家中。
年屆七十的她步履輕盈,一來一回毫不喘氣。帶領我們穿過她熟悉的街市,我在電梯裏按下三字。
門打開,白晃晃的燈冷靜地亮着,掛牆的風扇來回吹動,吹得她一頭鬈髮露出了白色髮根。
不一會,兩名制服筆挺的督察從需要密碼才能打開的大門另一端走出來,向我們清楚交代程序後,返回了他們的辦公室。
坐在長櫈上的英姐念茲在茲:「一聲都唔出,就收人架車!」同行的阿輝眼眶泛紅,我抿着嘴蹲下來拍下這一刻。
兩天以來,數次從英姐口中聽她憶述手推車被食環署職員沒收的經過,每次說到趕往現場發現自己的車已被剪走那一刻,她都難掩激動。「我部車買了一個月都不夠,我已經去了返工,我不是日夜對住部車仔的嘛!到處都有車仔,做咩唔剪,要剪我的呢?」英姐是土瓜灣的老街坊,打從三十六年前來港,已居於此。她正職是到附近的茶餐廳當洗碗女工,每天朝九晚七,全年無休,到食環署辦手續的這天,是她在茶餐廳工作一年多來第一次休假。每天下班後她便到落山道與長寧街一帶拾紙皮,一直到深夜。因為回收舖早關門,她每晚都會把紙皮疊好,放在手推車上,以膠布覆蓋以免下雨被雨水沾濕,翌日早上先把紙皮賣掉再上班,日日如是。
沒有拾荒者 紙皮會堆積如山
如果問英姐,相信她不會覺得自己份工是學者David Graeber定義下的Bullshit Job——「香港政府沒有我們這班清道夫執紙皮,紙皮就堆積如山了。」紙皮堆積對社會整體來說,當然不是好事。英姐記得初來港時,土瓜灣非常乾淨,人也少,空氣很好,今天已截然不同。去年九月回收業停收紙皮七天,全港街道上的亂象可成力證。當時即使回收舖不收紙皮,她依然故我,將紙皮與垃圾分類後,把紙皮疊起暫存在唐樓寬闊的一樓空間,「無人執條街會很亂。商店老闆即使自己放去垃圾房也沒有位,太多紙皮,到處也很多」。英姐說土瓜灣拾荒同行競爭激烈,但大多集中在日間撿拾。日間上班的她,每晚固定在落山道與長寧街交界的生果店對出泊車位置工作,收集生果店的紙皮。原來生果店老闆將紙皮分配得井然有序,「有一個女人負責早更,我負責夜更」。
英姐也深明並且接受,這份工有很多Shit(糞便般骯髒和難堪的事情),字義上的骯髒本來就是她那份工作的本質,然而被奪去生財工具這一趟,她嚥不下。
「(事發時)有個阿伯也是執紙皮的,那天我在茶餐廳工作走出來遇到他,他說:『食環署現在剪車啊,一部新的,一部舊的,一部有垃圾的,一部沒有垃圾的。』他說沒有垃圾的都剪,是人不是。我過去看,啊,原來我的車真的被他們剪走了。」英姐想起自己的手推車落地不足一個月,惋惜不已,但最讓她氣憤的是,車仔已被她清空並妥善摺起,豎放鎖好在欄杆上,「又無污糟,又無阻到人!」她反覆呢喃。
荒謬之說:沒鎖或避過沒收
食環署職員是否真的一聲不響就把車沒收?英姐被沒收手推車四天後的早上,我們一同到環境衞生辦事處了解。兩名督察從門後走出,解釋當時收到投訴,前往現場發現兩部手推車以鎖扣起,妨礙清掃,「如果沒有鎖住,沒有貨物,我們推得動,有時也盡可能不沒收。我們掃得到,可以跟投訴人解釋」。不把手推車鎖上才可能避過沒收聽來荒謬,「係都一早被其他人拿走啦!」英姐說。督察拿出手機展示照片紀錄,表示當天已按既定程序執法,於九月二十九日九時三十六分在涉事手推車上貼上「移走障礙物通知書」(俗稱黃紙),在條例列明的四小時後重返現場,發現手推車未被移離,才正式剪鎖沒收。
「英姐幾點返到現場?」
「她之後行開了不在現場,是其他街坊告訴她你們有同事在剪車。」
「那四小時可能已經過去了……已經四個鐘……我們就貼了在這裏的。」
在拾平台代表與督察交涉的過程中,坐在長櫈上的英姐偶爾低聲叫嚷:「我呢部新的!」「都唔污糟,地方都無污糟,我都抹晒啲垃圾先擺架車落去!」「使唔使咁嚴苛!」「……」他們彷彿在對話,但其實並不,所謂的程序公義將聆聽的耳朵堵塞。督察告知,如想取回被扣起的手推車,可以填表申請確認認領,其後的會面過程中確認自己的物主身分便能取回失物,而由於該物件妨礙清掃,承認是物主同時意味會因而遭提出檢控,需要上庭,並就認罪繳交一千五百元罰款。「我一天也執不到三四百,所以我今天要拿回我的車,就是要還我一個公道!」英姐信誓旦旦。
為幫輕兒子 為過日辰
英姐三十六年前從內地來港,香港本來是她和親戚申請移民到智利的中轉站,後來他們都選擇留下。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百業興旺,她也打過很多份工,「賣麵包、賣涼茶、幫玩具廠做裝配、做QC查衫……多到我都數不清了」。眾多工作之中,洗碗做得最久,做了八年,而靠撿紙皮幫補生計也是從當全職洗碗女工時開始。「有街坊叫我不要做了,話我瘦晒,怕我有錢沒命花。」她每個月賺到一萬餘元,雖然自感不俗,物業也快將完成供款,仍希望做得幾多得幾多,「我有兩個仔,有一個還沒結婚,就想幫輕他一下,想他快點拉埋天窗」。她想像自己有天辭職後,可以全職撿紙皮,「都要過日辰,在家裏很悶。細仔在斯里蘭卡結婚生了兒子,一年才回來一次。如果有孫湊,嘻嘻哈哈可能就沒有這種感覺」。
不是阻街 幫忙清潔社區
隔天,我們相約在英姐下班後,到她撿紙皮的地方。雖然她還有一部後備手推車,自從新車被沒收後,卻沒有再撿拾了,「我個心爛咗……」
她一直對撿紙皮的工作感到自豪,為了便利將垃圾和紙皮分類,更掏出三百多元買一部手推車,「我一部放紙皮,一部放垃圾,就不用亂放和拿來拿去」。她自感專業處理勝人一籌,「有些人執得唔好,將垃圾四圍丟,我不會亂丟垃圾,不會搞到亂七八糟,晚晚執完紙皮還會掃乾淨,人們說我做得不錯」。她亦非常肯定自己對社區的貢獻,「你說這是不是好事?我知道我做的是好事,對社區好」。站在街頭聊天一小時,不時有街坊經過跟她問好,包括清潔工陳太,「剛才的陳太,她很好,經過會問我有沒有垃圾,幫我車上去垃圾站,有紙皮她也會執起拿給我」。與街坊建立的感情與連繫,令社區的清潔和衛生工作配合得更緊密順利。
昔日,她每晚會將紙皮與垃圾分類,堆好紙皮後,會率先幫忙將垃圾推到垃圾站,到店舖十二點左右打烊時「再車一轉」,「老闆是因為你幫忙車垃圾才讓你執紙皮,互惠互利,他又好我又好,我賣紙皮有點收入,他又不用自己車垃圾去垃圾站,都幾多垃圾㗎,他生意好」。她笑說雖然時時彎腰,手推車又重,但一晚大概可以收集二、三十個,有時能賣到七、八十元。如果收拾好第二輪垃圾後,老闆還沒收工,她更會推着另一輛已經清空垃圾的車仔,到天橋底的炮仗街繞一個大圈,看看其他店舖有沒有零散的紙皮,「多的話一天也有一百元,也算不錯」。雖然今天她暫時放下了撿拾的活兒,她的「工作間」仍見她從前放下、盛滿水的水樽。「我會將紙皮濕水,過一晚才賣,會無咁濕,太濕回收舖會鬧。」這些都是她累積下來的經驗。
除了將有用的資源回收,撿紙皮的工作同時也幫忙清潔社區,「生果舖老闆之前找過很多人執,他的新抱找了我,老闆跟她說,這個阿姐做得好,好乾淨,話以後繼續搵我」。英姐一個月前才買下新的手推車,就是為了便利分類垃圾與紙皮,一部停泊在生果店外面,為了減低被同時沒收的風險,將另一部鎖在對面馬路,「生果店老闆有我電話,如果看到有食環剪車會打給我,但對面他看不到」。她剩下的另一部車如今鎖在隱蔽的地方,「不太想執了,買一部車收一部,打擊了我士氣」。「上唔上庭好?」她問我。過了一晚,恐懼使她有點猶豫。
法例過時 未肯定拾荒者貢獻
拾平台五月發表《全港拾荒者調查研究報告》,這天隨行的發言人鄧永謙指,從英姐的個案可見,政府所有部門和制度都沒有將撿拾紙皮視為「工作」,「工作期間必然會佔用一些行人空間,必定有回收物暫放地上,這是工作的過程」。他認為當拾荒作為工作的定義被確立,所有牽涉違法的問題都要重新檢視,「現行的法例不是嚴苛,而是過時,完全沒有按社會演變產生的一些群體作出應變」。
據《報告》估計,全港拾荒者每天總回收量為約193公噸,鄧慨嘆當中雖然產生一定的經濟價值,然而拾荒者在回收業鏈的角色和貢獻卻鮮被肯定,而且法例亦未能配合。他質疑以上庭控告的方式處理,目的是威嚇當事人。記者就過往一年,全港發出「移走障礙物通知書」的數量,以及當中繳交罰款認領失物或就此提出申辯的涉事人數,向食環署查詢,食環署發言人書面回覆指,2017年在全港各區就有關拾荒者物品涉及阻街共發出84張移走障礙物通知書;又指該署人員獲賦權執行多條與環境衞生有關的條例,有責任在遇到相關違法的情況時執法,並強調現時法例並無豁免某些人士不受檢控。
下一步怎樣走,拾平台將與英姐從長計議,現階段希望獲得義務法律諮詢。鄧永謙指,現在只能跟隨無可撼動的程序行事,但經過多次拾荒者財物被充公的事件後,他開始質疑為何不能相約政府部門人員和平理性地討論更友善的處理方式,比如設立一個通報機制,在正式執法前通知機構或拾荒者本人,讓涉事者不用承受面對訴訟的壓力。「現行的司法制度有種意識形態,就是要所謂阻嚇,透過很多程序令你害怕,不敢重犯,是『懲罰性正義』。」他認為應重新檢視既有程序能否真正改善情况,「『修復性正義』香港沒有採用,它是透過平等對話的空間處理問題,讓不同持份者認真思考應如何立法、執法,同時履行程序公義,才能達至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