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城市:香港勞工權益 真係零分?

文章日期:2018年10月21日

【明報專訊】世界經濟論壇最新出爐的《全球競爭力報告》中,香港雖在一百四十個經濟體之中排名第七,「勞工權益」一項卻拿了零分,得分相同的有沙特、科威特、布隆迪、希臘等國。

我們與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專訪中,討論今年施政報告提出檢討政府外判制度、取消強積金對冲等勞工政策,回應勞工團體的意見,他認為香港的勞工權益是否值得零分?

調整招標評分 可改善外判制?

海麗邨清潔工發動的工潮令社會開始關注政府外判工的處境,輿論狠批政府作為大老闆懶理問題,施政報告隨即針對政府外判工建議幾項改善措施,因應「價低者得」被視為剝削工人的元兇,將服務招標評分制裏的技術與價格比重由四比六、三比七改為五比五,而技術評分的一百分之中,工資佔二十五分。專訪前記者向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下稱勞委)政策研究幹事羅佩珊詢問意見,她表示,擔心投標者所得分數若差距不大,如十個投標承辦商得分都徘徊二十三至二十五分之間,對整體分數影響有限。

工資到底如何評分,投標者分數會否有明顯差異?羅致光說「沒有規定的方法去做」,實際評分方式在「不同部門外判時可以去想」,他認為現時很難評估新制效果,至於勞委提出為工資設標準,不低於行業工資中位數,羅致光稱做法「永遠是狗追條尾」,「當全人類的薪金都在中位數,中位數就變最低數,再將合約定在新中位數,中位數會一直上升,因此不可以用一個統計數字來訂最低標準」。不過職工盟清潔服務業職工會總幹事杜振豪就質疑,「最低工資未立法前,政府也曾推行工資保障運動,不是沒先例可援」。

扣分項目少 難保障工人

勞委及職工盟均希望政府可檢討外判扣分制,但施政報告未有對此着墨。現時扣分制涵蓋四個項目,即承辦商未與非技術工人簽訂標準僱傭合約、未履行合約訂明的工資、工時及自動轉帳支薪責任,羅佩珊指出,扣分制項目太少,保障職業安全(如確保工人有足夠工具)都未有列入。羅致光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正檢視扣分制,「應該會將層面擴闊」,但他認為,政府外判服務講求靈活性,「扣分制有幾個考慮,首先是執法問題,要確保公平,就要有很多人力物力去監督;另外如果扣分制度太緊,靈活性也會輕微下降,可能令好多人(承辦商)被罰到沒人去投標,結果可能只有一兩間去做」。

取消強積金對冲 如何執行才公平?

勞資雙方拉鋸中,取消強積金對冲則終於可在今次施政報告落實,有評論認為以劃線日期方式取消,已工作幾十年的年長僱員在劃線前的供款仍會被「冲走」,未改善他們的退休保障,但對僱主的補貼卻加碼至二百九十三億。羅致光反問:「劃線令工作多年的人唔抵,那是不是修改法例時要有追溯力?」他認為僱主僱員一向知道強積金會被對冲,「如果可以追溯,對僱主不公平」。他亦重申補貼是幫助微企,而微企佔全港企業約九成。

產假補貼設限 懲罰高薪婦女?

施政報告中另一個受打工仔歡迎的措施是將產假由十周增至十四周,及建議侍產假由三天增至五天。對於政府資助多出四周的產假薪酬以36,822元為上限,即一名月薪5萬的僱員的產假薪酬(月薪五分之四),議員葛珮帆指變相懲罰月薪高於5萬,即約百分之五的女性僱員,羅致光認為上限已夠一個人基本生活,不應將一大部分的補貼不成比例地分配給高薪者,分析政府不設上限要多付的數目並無意義,「不是錢的問題,是用公帑應提供幾多保障」。侍產假亦建議由三天增至五天,但外界一直有呼聲希望增至七天,他就說應體諒微企人手緊絀的處境,「不是說拿微企做擋箭牌,這是事實,中小企佔全港企業百分之九十八,大部分微企是基層市民」。他亦不同意每年檢討,「共識得來不易,若每年檢討,僱主會覺得是年年加兩日,不利勞資雙方在這些問題上商討達成共識」。

局長反應:勞工權益 不是零分

勞工權益,羅致光說香港未至於零分,「我們有些制度比其他地方的勞工保險好,勞工保險有所謂道德風險,產假如果透過保險形式由僱員供款,咁你唔生就傻嘞,但不生育的人就一直供,卻取不回供款」。這對生育率下降的國家是好事,但他又舉失業保障為例,「我們不用社會保險,僱主要付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大部分地方失業保障用保險形式,失業者若拿人工三分之二的錢便夠生活,就會將失業期延長」。他說整體來看,「我們的勞工保障,好過美國吖」。談及全民退休保障,他指出現行制度長者可領綜援、高額生活津貼、生果金,民間討論的全民退保方案「不是幫最窮的長者」,「不會再考慮」。

全球競爭力報告中勞工權益一項,是參考國際工會聯盟(ITUC)的全球權益指數,ITUC根據九十七個指標,研究員會檢視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法例有否違反工會擁有集會、集體談判、罷工等權利,另透過各地附屬機構派發問卷調查,以作出評估。羅致光談及評估報告關注的集體談判權:「我們是沒有,但所謂無是沒有立法,不少行業、公司都尊重集體談判。」ITUC報告點名批評香港勞工法例未規定集體談判權及任何與工會協商的形式,並記錄了九巴罷工車長葉蔚琳被解僱、海麗邨工潮中外判商拒絕談判及聘請替工等事件。

交通癱瘓 政府應帶頭停工?

羅致光說:「意見調查在香港很不利,可能客觀條件改善中,不過人的不滿情緒上升。」近日打工仔最不滿的,可能是在打風巴士停駛及港鐵四線信號故障的情况下,仍要排長龍上班。有學者就「勞工權益零分」批評政府,在超強颱風山竹襲港期間未指摘僱主因員工未能上班而扣薪,亦沒宣布停工,另有人提議勞工處制訂「港鐵及道路癱瘓下工作安排指引」,但羅致光認為工種繁多。「如何界定巴士停駛之下誰停工誰上班,要列明很有困難。我們希望僱員與僱主講清楚,互相諒解。」政府可以做些什麼?「僱員有爭拗就去調解,但難以用簡易方法處理千變萬化的情况。」他補充一句,「若是交通服務缺乏,有些人不用上班,其他人可更方便,那公務員方面可以檢討,因為政府是僱主」。

勞資反應:扣分制度的意義

羅佩珊認為這個想法是本末倒置,「政府應考慮的是如何保障工人,而不是因條文太多會趕走投標者」,「現實是四個項目發揮不到監察作用」,鮮有承辦商被扣分的事例。而杜振豪就指羅致光考慮監督人手問題,「講到尾是錢,政府不想花這筆錢,外判制可以慳錢,但代價是工人權益被剝削」。

大型清潔外判商、香港服務同盟創辦人兼召集人甄韋喬就明言扣分制「直情要取消」,現時規定截標前三年被扣滿三分的承辦商,標書在未來五年內不獲政府考慮,「這已很困擾我們這個行業,違反了少少嘢,成間公司要執笠。做生意啫,不需要判死刑,現在監管的制度已很健全」。

【勞工篇.局長專訪】

文//曾曉玲

圖 // 李紹昌、資料圖片

編輯 // 王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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