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Focus.編者話﹕請還學生標準「功」時

文章日期:2018年01月16日

【明報專訊】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在1月5日通過議員提出的5項無約束力議案,包括教育局應參考其他國家地區,重新制訂家課指引,並積極考慮制訂「最高『功』時」,即就學生家課時數訂定標準等,總算是替家長出了頭。然而,家長別開心得太早,事關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已即時耍官腔,表示應從正面看待功課,並說做功課過程若遇到困難或做錯是正常,不應誇大家課分數和做功課的速度。

我相信大部分家長,並非反對學校派發功課給子女,因為做功課,的確能幫助孩子鞏固知識,亦可以回饋老師,了解學生的學習進度,從而檢討教學。由始至終,大家所針對的,只是做功課的「時」和「地」。

自從教育局在2014年取消家課上限指引,任由學校無上限派發家課後,小朋友的功課量就愈來愈大,做功課的時間亦愈來愈長。香港革新教育家長同盟早前訪問了近2000名小學生家長,發現近六成小學生每天需用逾1.5小時做功課,兩成三更要用2.5小時或以上。乍看個多兩個小時不算什麼,但別忘記,這只是做功課時間,還未計溫習。現在的全日制小學生,不少放學回家已經下午4時許了,扣除洗澡、吃晚飯時間,餘下來的空檔,本來已經所剩無幾,還要統統奉獻給功課、溫習,何其悲哀!

另外,打工仔不妨設身處地想想,你放工後,也不想帶工作回家做吧,那麼,何解已經在學校奮鬥了一整天的學生哥,回家還要「OT」呢?教育局廿多年前推行小學全日制,政策原意之一就是要讓學生在教師指導下,盡量完成家課。但現實是,僅七分之一全日制小學每天有導修堂,教育局從來沒有監管。

抗爭之路仍然漫長,期望各界爭取標準工時之餘,亦關心標準「功」時,還學生一個愉快、平衡的生活。

文:沈雅詩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17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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